“你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我帮你注册账号,你把钱给我、我帮你投资,你在家等着赚钱……”“安全无风险,还有高级讲师线下授课……”如果你听到这样的话语,是否也会心动?
近日,由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两名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分别获刑五年三个月、二年六个月。8月26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18年至今,张某某、李某经他人介绍参与“TR外汇”平台投资。期间,二人为谋取利益,以拉人头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32人,层级6级,逐级吸引下线进入外汇平台投资,二人从中获取相应的佣金报酬。截至案发,张某某、李某二人在“TR外汇”平台登记级别均为PIB级(作为返佣依据的会员等级第4级),可享受下线3代收益及不同比例返佣。二人账户共进账参与传销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3000余万元,从中获利高达200余万元。
为何能实现短短几年就辐射面广、下线众多?承办检察官介绍,张某某、李某二人“线上”“线下”两手抓,线下开展年会、聚餐、组织投资讲解会,鼓吹“注入资金越多、发展的下线越多,则获利越大”;线上通过微信、腾讯会议开会组织学习公司的发展历程、投资经营模式,并通过银行卡或者微信转账的方式对其下线会员发放返利,以不间断返利营造出公司正规运营、绝不亏本的假象。
“TR外汇”此类网络平台究竟如何运营?经查,“TR外汇”以保险对冲模式炒外汇为名,宣称为用户托管炒外汇,大肆吸引会员投资,实际并无真实外汇投资及交易,平台所展示的外汇价格变动也是由后台操控及调整,属于平台型新业态传销犯罪。托管机构无法查到备案信息,无法辨别真伪。就连“TR”外汇平台的名称也因负面舆情而多次更名。该平台会员数量自2017年至2022年呈现爆发式增长,涉案范围广,涉案资金大,会员广泛分布在国内30个省市。
虽然知道天上绝不会掉馅饼,但仍有很多人抵制不了金钱的诱惑,找银行贷款或他人借款投资,案发后血本无归。
承办检察官提醒,金融传销类热门如外汇投资、区块链、虚拟货币等,已由传统拉人头式的传销迁至互联网,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互联网云存储服务企业、虚拟货币等躲避监管,线上传销不受地域限制、发展速度更快、监控打击更难。广大人民群众在投资时要理智分析可行性、不被新兴业态新兴名词所迷惑,切忌贪图高额回报而落入传销陷阱。(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