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7万加入广西北海“资本运作”传销组织,次月返还19200元,然后在发展3个下线,成为“老总”级别后每月就可以分到6到10万元,2年就可以赚到1040万元?天下有这么好的事情吗?
北海打击传销现场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男子李传林加入该传销后,积极发展下线90余人,吸收金额高达687万余元。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
鉴骗到,2011年初,李传林加入广西北海“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以“资本运作”、“中国商务运作”、“1040阳光工程”为名,要求参加者交7万元钱后获得加入资格,次月由上家返还人民币19200元,并安排人员对新加入的人员进行培训后,该人员再去发展3个成员,发展一个成员由上家返还6151元,被发展的这3个成员分别再去各自发展3个成员,上层级人员均有返利,以此类推,每个加入的成员只要发展到29人,就可以上平台成为老总级别。
据同案犯殷某军供述,“他到北海加入“资本运作”的传销后,投资7万元,当时承诺达到老总级别以后每个月有6到10万元的收入,出局以后可以赚到1040元。实际上根本没有,上平台以后上面的“老总”想怎么给就怎么给,自到被抓总共得到了100万元左右。”
“新人投进去的7万元。次月会返回19200元,推荐人拿到6151元,第二层分7000元,第三层分2000多元,第四层每人可以拿到1000多元”殷某军还供述,上了老总级别以后每月开一次会议,我们这个团队的李某邦、李传林、张某萍、徐某国、徐某兵、饶某兵等人参加,有时候其他团队的“老总”也会参加,会议内容主要是讲如何各自管理好、团结好自己下面的人,教会他们如何带新人加入,提高自己的收益。
另外,殷某军还供述,“上线人员说‘1040阳光工程’传销的团队有四川团队、云南团队等,各个团队都是用的农行卡,资金只在一家银行流动,每张卡上流动资金不能超过200万元,到200万元就马上换卡。”
李传林加入“资本运作”传销以来,积极发展下线,并成为该传销组织的“老总”级别人物,李传林在实施传销活动过程中,组织、通知“老总”级别以上的传销人员开会,并在会上承担管理,宣传、培训、协调等职责。
截止案发,该传销组织自李传林往下已发展12级,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90余人,直接或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累计687万余元,其本人名下的银行卡收到28093元返利。
在庭审中,李传林辩称,自己在传销活动中没有得钱,公诉机关的指控不成立,拒不认罪。
近日,赫章县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李传林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李传林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