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直销新闻 直销新闻:相隔不过4个月,商务部再次对直销发起复核行动

直销新闻:相隔不过4个月,商务部再次对直销发起复核行动

距离上一次复核相隔不过4个月,商务部再次对直销发起复核行动。10月15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发布《关于开展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服务网点信息复核和企业信用建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l…

距离上一次复核相隔不过4个月,商务部再次对直销发起复核行动。10月15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发布《关于开展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服务网点信息复核和企业信用建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同相关部门决定在次开展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服务网点信息复核和企业信用建档工作。

 

 

此次复核距离上一次复核不过相隔4个月,将又迎来再一次复核,这也反映出直销企业直销产品、直销培训员备案信息仍存在一些与实际不符等现象,披露招募直销员信息不规范,便导致消费者真假难辨、监管部门难以监督等突出问题。

此前商务部曾表示,依法开展复核登记并披露相关信息将有效净化直销市场环境,有利于压缩不法企业违规“打擦边球”空间,倒逼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规范从业人员管理、诚信守法经营,促进直销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为政府监管提供准确信息,降低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能;有利于方便消费者查询了解真实信息,方便社会各方面监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全面复核 只减不增

商务部此次依然按照依法依规、问题导向、只减不增三项原则进行复核: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根据《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规范性文件、《联合行动通知》等法规政策开展复核。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集中复核,重点解决直销企业不按规定进行信息报备,已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等突出问题,促进企业规范经营。

三是坚持从严管理,暂停直销企业相关审批备案,对已备案服务网点严格认定,只减不增。

另外对已停止使用或营业,实际已不能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商品性能、价格和退换货等要求,设在居民住宅、学校,医院,部队、政府机关等场所,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以及企业自认为有必要撤销的,或网点名称、地址,负责人等信息有变更的,或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继续予以保留的,企业提出撤销、变更或保留意见,由所在地省级离务主管部门复核确认。

信用建档 随即可查

通知指出将对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服务网点信息复核是为了进行企业信用建档工作。直销企业商业信用作为事中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此直销企业商业信用与公共关系成本成正比,企业违法失信的成本加大,将会更强有力地实现直销监管。

通知还指出,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信息披露网址等一般事项已依法变更或空缺的,企业提出变更或补充意见,由所在地省级离务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对近三年内企业、分支机构因违法造规受到行政处罚、司法判决,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据实提供相关信用信息,

而所谓企业信用建档,简单说就是把关于企业信用的数据资料整理归档,从而可以供市场直接使用,企业、消费者都可以直接通过该档案了解该企业的信用状况。

企业自查 地方核查

通知要求,各直销企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已报备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服务网点信息,严格依法依规逐一进行复核,提出明确意见,认真填报有关表格。各直销企业务于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复核确认工作,将复核认定结果以企业文件形式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报送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外资司),同时通过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报送相关信息。

另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迅速将此项工作都署到属地直销企业,并将企业报送的自查结果及有关数据表格,与系统中原有报备数据进行核对,有问题的及时子以封正,必要时可向企业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

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报送的复核结果进行汇总梳理和必要核查,符命要求的通过直制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进行披露,方便消费者查询和监督。

免责声明: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反传销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联系Email:fcxfcx315@163.com,我们将尽快处理。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600831054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fcxfcx315@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日,9:00-21:30,节假日不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
首页
QQ
电话
微信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