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信网络诈骗风险提示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伴随着互联网、手机普及应用而出现的新型智能犯罪。当前,电信诈骗犯罪的手法可谓是五花八门,从最初的中奖诈骗短信、“猜猜我是谁”到冒充公检法、购车退税、网络虚假信息诈骗,手段花样不断翻新,广大群众往往是防不胜防。
案列介绍
市民郝某接到电话,电话内语音播报称有邮件需领取,郝某根据语音提示进行回拨,电话中犯罪分子冒充邮政局工作人员称郝某的邮件是某地工商局转来的;犯罪分子将电话转到“工商局”;接着,冒充工商局的工作人员称有人利用郝某的身份注册公司,该公司涉嫌洗钱犯罪,随后,犯罪分子将电话转到“公安局”;犯罪分子冒充公安局民警给郝某做报案笔录,并要求郝某将自己的资金转到“安全账户”,否则公安局将冻结其所有资金;郝某出于害怕,将自己的全部资金31万转到了犯罪分子提供的账户,后发现被骗。
案例分析
这类电信诈骗案以“法院传票、信息泄露、涉及洗钱”为由,使用改号软件伪装政法机关办公电话,冒充警察、检察官、法官实施诈骗。同时,警方不会通过110电话号码直接拨打用户,绝对不会通过电话远程作笔录方式办案,更不会要求受访者提供个人的银行卡号、存款账号、密码及身份资料,根本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
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建议
广大群众请谨记:这“八个凡是”都是诈骗,切勿上当!
涉及到银行的请及时拨打客服电话或到附近营业网点柜面咨询,谨记“四不原则”:不汇款、不轻信、不泄密、不链接,遇事冷静处理,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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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卡风险提示
银行卡作为现金存取、交易的工具,在诈骗犯罪中充当着被犯罪分子利用的主要载体。随着对银行卡的深入了解和现代技术的不断发展,利用银行卡实施诈骗的作案方式不断翻新,技术含量也日益增加,出现了利用ATM卡取款机故障、监控装置窃取密码、门禁系统加装读卡器、短信诱导、洽谈生意为名伺机调换银行卡等新的诈骗盗窃手段。
案列介绍
吴先生此前曾收到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短信上写着自己的名字,以为是某位没存姓名的朋友发来的信息,吴先生没有多想便点击了其中图片。一个星期后,怪事发生了,吴先生突然收到银行发来的消费短信,原本有5万多存款的银行卡只剩300!
案例分析
犯罪分子利用伪基站发送短信,“包装”成10086、95533等所谓电信运营商或银行在短信中附带钓鱼链接,诱骗网友在钓鱼界面中输入银行账号、密码、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甚至银行卡密码等信息,利用这种方式不法分子不仅能轻松获取网友的个人信息,进而盗刷客户银行卡。
防范建议
1.切勿将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转借他人使用。
2.注意管理自己的账号密码,Ukey网盾等信息,不要将登录密码、支付密码、银行卡密码设置成一样的。
3.不定期更改自己的密码。
4.用卡交易时不要让卡脱离视线范围,使用后及时收回,以免被调包。
5.不要盲目相信ATM机周围张贴的告示,若发现银行提款机或商家的刷卡机上安装可疑设备,切勿使用。
6.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号码、手机短信和邮件。在任何情况下,法院、警方、银行都不会要求您告知银行账户、卡号、密码或向来历不明的账户转账。
7.为手机安装有效的安全保护软件,不要在社交平台上随意接收别人发来的图片、二维码、链接和APP,以防手机被木马病毒入侵。
8.尽量不要在公用免费Wi-Fi条件下使用手机银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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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风险提示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特点: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案列介绍
请你免费听个健康讲座,还送你一份小礼品,同时,免费告诉你一个赚大钱的信息,而且肯定地说,这个发财的信息是国家正在推行的产业政策。很多中老年人听了后,都难以拒绝。被告人胡某接受被告人王某的安排,成立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指使所聘用的业务员在街面上选择中老年人分发传单或邀请券,以听保健讲座、发放小礼品为名邀至公司或参加公司的宣传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旗号,虚构种植“小茴香”替代烟叶,投资环保产业等事实,承诺返还年利率13%-18%的高额利息,诱使被害人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并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投资款。一年内,共有55名中老年人被骗,金额达人民币260.212万元。
案例分析
不法分子为吸引公众上当受骗,往往承诺高额汇报、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等手段,诱惑社会公众投资。为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能够按时足额兑现承诺,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因资金链无法维系,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防范非法集资建议
对于如何识别非法集资,提醒广大投资人要做到“三看”:一看回报率。要看是否以高收益为诱饵。如果所承诺的收益率大幅超过同期社会平均利率水平的,就可能属于非法集资。二看范围。要看是不是针对社会特定公众吸收资金,一对一,还是一对多,如果是一对多就有可能属于非法集资。三看资金流向。要看筹集资金为谁所用,如果是自己占用,就属于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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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主要包括: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凡涉嫌非法集资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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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行承担。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在处理非法集资的债权债务时,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财产后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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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投资理财。投资有风险,请选择具有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或经批准允许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机构进行投资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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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财要提高风险意识。广大投融资者要学法知法守法,提高风险意识。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行为要善于进行理性思考和分析,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拒绝高利诱惑,谨防受骗,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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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非法集资,牢记六“不”口诀:高息诱饵不动心、老板实力不崇拜、官方背景不迷信、合法吸储不大意、熟人热心不轻信、违规吸储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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