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传销曝光 『曝光骗局』“MMMBSC”网络平台,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骗人钱财

『曝光骗局』“MMMBSC”网络平台,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骗人钱财

近日,金融骗局预警注意到一个叫做“MMMBSC”的网络平台,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等幌子,以时间银行为名,以日利1%的高额利息引诱他人参与投资,以获取直接下线…

近日,金融骗局预警注意到一个叫做“MMMBSC”的网络平台,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等幌子,以时间银行为名,以日利1%的高额利息引诱他人参与投资,以获取直接下线投资额5%的推荐奖及各间接下线投资额一定比例的领导奖等奖励为诱饵,鼓励参与者积极发展下线。

加入“MMMBSC”月收入高达30%?
发展下线还能获得动态收益
该平台对外宣称,“MMMBSC”是去中心化区块链智能合约系统,是由“MMM”系统核心技术团队在“MMM”创始人Sergey Mavrodi的理论实践基础上,将“MMM”模式融入去中心化区块链智能合约,重新打造的金融行业。
根据“MMMBSC”规定,参与者可通过火币,OK等各大虚拟货币交易所购买“PAX”虚拟货币存入“imtoken钱包”,然后直接通过“imtoken钱包”上的“PAX”虚拟货币参与“排单”投资。“MMMBSC”网站要求,参与者首次排单最高不能超过2000美金,最低不能少于10美金。
参与者根据“MMMBSC”网站系统要求申请“PH订单”,将购买的“PAX”虚拟货币打给指定的账户,所谓“提供帮助”。其中,50%的”虚拟货币会立即与其他的参与者进行匹配,剩余的50%将在1到15天内随机匹配。在排队期间,参与者每天可以获得1%的静态收益,最高可以获得高达15%的回报。在全额匹配后,收入可以高达30%。
15天后网站系统会随机指定其他参与人将“PAX”虚拟货币打还给参与者,所谓“得到帮助”。同时网站会冻结参与者的虚拟货币,并要求参与者继续投入虚拟货币方可解冻。
参与者除了可以获得上述的静态收益外,还可以通过发展下线获得推荐奖、领导奖、经理奖等动态收益。
其中,参与者每发展一名下线加入并“排单”,其就可以获得5%的推荐奖。当该名参与者直接发展的下线达到10个人并且团队中有50人,就可能会晋升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可以获得四代以内下线3%到5%不等的领导奖。

同时当团队负责人直接发展想下线人数满20人并拥有一个200人的团队时,就可能会晋升为团队经理,团队经理可以获得五十一代以内下线0.01%到5%不等的经理奖。
“MMMBSC”实为“MMM”传销骗局
多名传销骨干已获刑
金融骗局预警通过调查发现,“MMMBSC”网络平台实际上就是臭名昭著的“MMM金融互助社区”传销骗局。“MMMBSC”网络平台除了继续沿用运“MMM金融互助社区”的模式外,只是将原来直接缴纳现金的方式改成了虚拟货币而已。
值得注意的是,辽宁省海城市、浙江省台州市、广东省四会市等地法院先后宣判了多起“MMM金融互助社区”组织、领导传销案。
2019年9月26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披露的判决书上显示,“MMM金融互助社区”传销组织以资金互助为名,以日利1%的高额利息引诱他人参与投资,以获取直接下线投资额10%的推荐奖及各间接下线投资额一定比例的领导奖等奖励为诱饵,鼓励参与者积极发展下线。

 
 

另外,2018年8月24日,海城市人民法院披露的判决书上还显示,“MMM金融互助社区”要求参加者缴纳最低不少于60元的费用获得返息资格;根据发展下线人员数量等情况,“MMM金融互助社区”内部划分为万组经理人、千组经理人、百组经理人、十组经理人、一组经理人五个层级。

“MMM金融互助社区”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从而引诱参加者发展他人参加;参加者通过介绍下线可获得下线投资额10%的推荐奖和5%的领导奖收益;根据发展下线的不同层级可获得不同比例的管理奖。2015年8月,王某祥从郑某处了解并参与了“MMM金融互助社区”传销活动后,积极推广“MMM金融互助社区”,对其他参与者进行教学,发布课程等信息,并直接或间接发展徐某等30余人参与该传销活动。2015年7月,魏某凤加入“MMM金融互助社区”传销活动后,以投资为名,通过采用向熟人介绍、推荐,组建名为“3M中国力量”微信群,在QQ、朋友圈发布宣传信息等手段,积极发展下线人员并谋取不正当利益68万余元。四会市人民法院披露的判决书上提到,2015年期间,黎某、李某利用“MMM金融互助”平台,通过微信对“MMM金融互助”平台进行宣传,以先帮助他人,再获得他人的帮助作为幌子,引诱他人加入成为成员。%20至案发,黎某、李某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均达30多人且层级在三级以上。
最终,三地法院先后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王某祥、魏某凤、黎某、李某等人缓刑二年到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二万元到3000元不等。
金融骗局预警提醒广大群众,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虚假资产、经营失败、投资炒作等多重风险,参与传销、投资虚拟货币均属于违法行为,须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希望广大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此文来源金融骗局预警,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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