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我们发现多个微信公众号近期在推广“P.CN数字贸易”的平台上的多个涉嫌传销的项目。反传防骗快讯通过调查发现,“P.CN数字贸易”又叫“P.CN云计算门户”,该平台隶属于盛唐联合集团旗下的网站。值得注意的是,该网络平台实际上就是一个传销平台,2015年7月,该传销团伙的首犯郭某等六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揭秘“传销老手”郭某
有人想“吃了”他 有人还想跟他干
据深圳特区报2013年8月报道,郭某不到40岁,身高超过1.8米,长相富态,虽然仅有初中文化,但因做过推销员,口才极好,很能迷惑人。从2008年开始,郭某在佛山、中山等地都曾被群众举报其行骗,并被警方立案,但他反侦察能力强,十分狡猾。先后近8年在传销领域的摸爬滚打和“犯罪积累”,让郭某成为不折不扣的传销老手,是近几年警方碰到的传销能力最强的人。
在提审中,郭某表现得非常聪明,从法律的角度为自己辩解,并嚣张“放话”:警方定不了他的罪,那么他的行为就是合法的。
据受害者称,郭某曾带领他们到各处参观商家和设在佛山等地的商贸基地,并通过培训、讲座宣扬其奖金和返利制度。听完郭某的讲座,他们信心满满,有的人抵押房子来投资,要追随郭某“干事业”。
直到没赚到钱时,才发现不对劲。当得知郭某又称开发了另一个新项目,上一个项目的投资人若投资可获得原始股后,为了将之前投的钱“救”回来,他们再次选择相信郭某。一名现已身患重病的受害者张女士报案时称,这都是郭某害的,恨不得把他“一口一口咬了吃了”。
然而,还是有少数投资者依然信心满满,在他们看来,郭某十分聪明,如果警方不能给他定罪,以后拖家带口还要跟着他干。
揭秘“传销老手”郭某,多次获刑出狱后重操旧业
经统计反传防骗快讯发现,从2006年以来,郭某伙同他人,先后在广州、佛山、深圳等地利用P.CN网站开展“放飞心灵”、“商户宝”、“数贸柜”、“商机地带”、“电贸通技术套件”、“P.CN广告卡”、“明德入驻卡”、“原始股权”等十余个传销项目。
根据2008年的《南方都市报》报道,2006年6月,郭某、崔某等人组成的犯罪团伙以盛世联合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名义,在全国各地打着“数字贸易”的旗号,通过“放飞心灵”的有偿培训课程,鼓吹盛世联合的“数字贸易理念”,进行网络传销,涉案金额上亿元,人数达3万人以上。2007年7月,在公安部的督办下,广州市公安局破获了“盛世联合”案。
2008年12月12日,郭某作为盛世联合公司直接负责人,因从事变相传销活动,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判处缓刑四年的刑罚,并处罚金270万元。
据相关媒体报道,缓刑期间,传销老手郭某化名为“Karma”,重操旧业,利用P.CN网站为平台,以高额返利、互联网升值前景为诱饵,引诱他人参加传销活动。
反传防骗快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多起涉及“P.CN数字贸易”特大传销案的相关判决书。
其中,华斯达公司法人王某供述,2009年12月25日公司成立后,期间组织客户参加数字贸易联盟委员会、高峰投融资洽谈会,均由郭某主讲,曾某辉组织投资者介绍投资,购买数字联盟的广告位。
2010年1月,杨某以宏益公司的名义,通过推介会等形式,推销P.CN网站上的“商机地带”广告位,以每投资1万元每月返还本金利息1000元至1600元,连续返还15个月为由,公开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
同年10月,宏益公司的资金链断裂,宏益公司改用“P.cn广告卡”兑换部分被害人所持的积分,导致被害人投资本金无法收回,又无法获利。
同年,兰某新等人以广州宏洲公司的名义,通过销售“P.CN”网站上的“商户宝”,约定被害人每购买一部“商户宝”即获赠积分等回报为诱饵,骗取多名被害人120万元。
也就是在同年6月,黄某、林某为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广州市海珠区成立奥斯达公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讲课、带客户参观等方式,夸大、虚假宣传投资“商机地带”、“P.CN广告卡”、“数贸柜”的发展前景和利润,公开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
据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2012年8月至2013年3月,被告人郭某伙同崔某、罗某等人以电贸通公司及深圳分公司的名义,纠集李某亮等五名被告人,利用P.CN网站为网上平台,以销售“电贸通技术套件”和“明德入驻卡”为名,以高额返利、互联网升值前景为诱饵,宣传并引诱他人参加传销活动。
至2013年案发,郭某利用P.CN网站为网上平台,在全国发展会员21万余人,涉案金额达20多亿元。
2015年7月28日,福田区法院撤销郭某所犯前罪,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370万元。
如今“P.CN云计算门户”传销骗局又“死灰复燃”,通过推销P.CN网站上的“P客计划”,以炒作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团购等高额回报为幌子,大肆发展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