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为祸不浅,早已经是社会共识。广西以强力措施开展专项治理,是对传销行为的毫不姑息,是对正常经济秩序的捍卫,更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都说传销猛于虎,这一点也不夸张。传销就是一颗“毒瘤”,一旦有人深陷其中,结局往往是家破人亡。因为传销危害甚大,打击力度必不能减。尤其是在全国都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大背景下,一些传销组织对传销人员实施人身和精神双重控制,甚至是采取恐吓、拘禁、殴打的行径,这显然已经不是“经济犯罪”那么简单,而是带有着一定的黑恶性质。对此,必须要毫不留情地严打,要让人民群众心安。
广西坚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强对出租屋、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清查,全面掌握辖区传销活动和传销窝点情况,不给传销组织有立足之地,彰显的是打击传销的空前力度,体现的是对传销行为进行根治的决心,这样的措施令传销分子胆寒,却让广大老百姓发自内心地叫好。
利剑出击,铲除坑人的“经济邪教”,既是打传办、公安局等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在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不过,即便是下了最大的决心,铲除传销行为也并非易事。一者是随着科技的进步,传销手段也在“转型升级”,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来完成非法活动,较之以前更具有“隐蔽性”,这就增加了打击的难度。再者,当严打的“风声”传出,一些传销组织可能会采取“应对措施”,暂时有所收敛甚至是“歇业”,等到“风声”过后则可能又死灰复燃。
虽有困难,但是也不能止步。要让传销行为无所遁形,要把握住几个关键:一是要多部门联合行动。打传办、公安局要出击,市场监管、网信、住建等部门也要参与,这样就能织密打击传销的网,不留漏洞和死角。二是要重处“带头大哥”。对于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要坚决严查重处,做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从而对传销分子形成威慑,促其尽早“改邪归正”。三是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传销分子要租住房屋、要使用车辆、要印制材料、要吃喝拉撒,这时,依靠群众群防群治,就能打开铲除其滋生土壤的突破口,让其无处藏匿。
打击传销,不妨“掘地三尺”。持之以恒地保持高压态势,并巩固前期整治成果,对于传销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广西必然能够以过硬举措,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增加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