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团伙打着从事全澳门的博彩专营业务的幌子,在无任何公司、实体产业、产品的情况下,以投资分红、为诱饵诱骗全国近60万人投入177亿余元。9月30日,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刑事判决书,鹰鉴在该判决书上看到,该传销团伙的多名骨干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6年,邹某通过一位网友加入所谓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的网络投资平台,后发展冯某某等人加入该网络投资平台。
2017年10月18日,由于旧网络投资平台不够稳定,为牟取非法利益,邹某与冯某某委托四川蓝海创想科技有限公司以旧平台为蓝本,开发了新网络投资平台,并命名为“博旅理财”网络投资平台。
该网络投资平台设定新会员必须由老会员使用自己的账号为新会员注册,以此建立层级关系,新会员线下用现金购买筹码和代理等级进行投资,享受投资分红和拥有发展新会员的资格。
2018年4月27日以前,会员收益达到100筹码,便可进行提现操作。邹某通过后台管理账号向总代理拨发筹码,由总代理给新会员注入筹码并收取注册费。
根据每天会员提现情况,邹某将提现人员名单、会员账号绑定手机号码、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提现金额等信息通过微信发给总代理,由总代理将收取的注册费用按照提现名单进行打款,打款结束后每天必须与邹某进行账务结算,当总代理处资金累计达到一定数额后便以现金方式交给邹某、冯某某。
2018年4月27日,博旅理财网络投资平台关闭提现功能后,为了消耗会员每天分红产生的大量筹码,同时防止会员闹事导致网络投资平台出现崩溃,邹某、冯某某便开启所有会员账号的筹码转让功能。
会员账号内的筹码需要转变为现金,只能将筹码进行转卖或者注册新会员直接收取注册费用,会员发展的下线会员越多也就获取现金越多。
2018年8月9日,邹某、冯某某委托四川蓝海创想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了“博旅理财”手机APP软件。邹某、冯某某组织总代理、团队长大量转移老会员和发展新会员,并收取会员注册费用,APP没有开通提现功能和筹码转让功能,但会员账号内的筹码可在手机APP的平台内进行挂卖。
实际上,“博旅理财”网络投资平台无任何公司、实体产业、产品。邹某、冯某某等人大肆以“博旅理财”是澳门著名公司,专门从事全澳门的博彩专营业务,投资者的利润全部来源于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在澳门的利润分红为噱头,拉人头发展下线人员,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主要计酬依据。
该传销组织架构相对松散,从上到下分别通过网站管理人、总代理、团队长利用微信对下线人员进行层层组织、领导。网站管理人通过网站管理员账号对所有会员账号进行管理、拨发筹码及对账、资金调拨、业务培训、宣传等,并联系网站搭建公司维护网站运行。
总代理主要负责开拓市场、管理下线团队长、收注册费用、兑换筹码、为全国各地的会员进行提现转账,通过微信转发宣传资料、信息、通知等。团队长主要通过微信转发宣传资料、信息、通知、收集下线会员资料等方式对自己下线会员进行管理。
截至案发,“博旅理财”传销组织共发展会员683344名,经去重后为593324人,最大层级达到457层。投入资金折合人民币177.962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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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任某友、付某林、杨某碧以“博旅理财”是专门从事全澳门的博彩专营业务为名,在博旅理财网络投资平台无任何公司、实体产业、产品的情况下,以投资分红、代理奖、业绩奖三种分红模式诱骗他人缴纳费用获得资格,骗取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当依法惩处。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规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到1年不等的缓刑;并处罚金3万元到5000元不等。来源:鹰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