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塘法院远程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胡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该案由法、检两长分别担任审判长及公诉人。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9月初,被告人胡某某结识李某某后,主动参加李某某组织的“TRX”波场生态平台网络传销投资项目,同时用自己身份信息注册账号,在“TRX”波场生态网络平台上进行投资活动。
为取得更多收益,被告人胡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现场讲解等形式,帮助李某某在贵州区域(平塘县通州镇、克度镇、塘边镇及罗甸县等地)宣传推广该项目,积极发展下级会员,经胡某某宣传推广,“TRX”波场生态平台吸纳了众多人员参与到该传销活动中。
2020年11月18日,江苏省公安机关破获了以李某某为首的“TRX”波场生态平台传销活动组织,“TRX”波场生态平台才关闭。
经鉴定,“TRX”波场生态平台以要求参与者以缴纳费用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及缴费金额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奖励模式均以“TRX”币的方式进行,且用于奖励的“TRX”币均是会员缴纳的“TRX”币中拿出,平台之外没有任何收益。
该平台最高层级达62层,经胡某某发展的层级为48层,胡某某本人位于第9层,发展人数为6724人,发展团队成员充值波场币635578395.65个,胡某某获益该组织静态、动态收益为波场币13212297.095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时,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的焦点,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