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致创品”虚假宣传被罚5000余元!深圳市极致创品科技有限公司近日因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深市监龙处罚〔2022〕平南105号显示,该公司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罚款5433.63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事由为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信息还显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12月7日。深圳市极致创品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陈晓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