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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美”传销案开审,曾在武汉发展传销人员750人

「本文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桂林10月19日电 (通讯员万晖 陈媛 苏婉妍)10月11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谭某某、周某某、张某某、吴某某等15名被告人涉…

「本文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桂林10月19日电 (通讯员万晖 陈媛 苏婉妍)10月11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谭某某、周某某、张某某、吴某某等15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在象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5年5月,被告人谭某某、周某某、苏某某、张某某共同出资成立广西米兰柏菲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先后通过在广西南宁、桂林、湖北武汉建立分公司大量发展会员。该公司采取典型的传销级差制分红模式进行奖金分配,确定五个级别的会员制度,通过购买美容整形、血液项目成为会员,各级会员通过推荐他人交费成为公司会员,可领取20%-45%的提成奖励,上线推荐人可以依据层层被推荐人的交费总额得到公司一定比例提 成团队奖和级差奖金。该公司以该方式快速招揽会员加入,引诱会员发展下线,从而获得高额非法利益。

该公司会员系统后台数据显示,2018年4月至案发,南宁发展传销人员9601人,层级结构17层;自2018年6月至案发,桂林发展传销人员1470人,层级结构11层;自2018年4月至案发,武汉发展传销人员750人,层级结构12层,以上共发展传销人员11821人。经审计,被告人谭某某等人在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取得的违法收入金额合计为600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谭某某、周某某、张某某、吴某某等15人的行为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均已触犯刑法,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上,7名从犯均已认罪认罚,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吸取教训,积极改造。因案情复杂,涉及人数众多,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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