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打传新闻 64人组织领导传销涉恶系列案一审被判刑

64人组织领导传销涉恶系列案一审被判刑

近日,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婷婷、赵文林等64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涉恶系列案一审宣判,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

近日,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婷婷、赵文林等64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涉恶系列案一审宣判,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婷婷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赵文林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判处其余6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不等刑罚;依法认定被告人周婷婷、赵文林等人共同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组织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冻结的涉案赃款人民币28万余元除依法发还被诈骗的被害人外,均予以没收处理。

64人组织领导传销涉恶系列案一审被判刑

检察机关指控:

2013年至2019年7月间,被告人周婷婷、赵文林纠集多人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销售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产品为名,在不具有任何产品的情况下,在我市小榄镇、东升镇、坦洲镇、神湾镇等地设传销窝点,指使传销人员以介绍工作、谈男女朋友为幌子诱骗他人进入传销窝点,继而采取扣押随身物品、限制活动范围、陪同起居生活、监听通话、威胁殴打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并通过讲课的方式强制“洗脑”,逼迫、诱骗被害人上交人民币3900元购买一套“产品”加入传销组织。此外,传销人员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微信、QQ等交友软件随机添加被害人,以谈男女朋友、家人生病等借口多次实施诈骗犯罪。

经不断发展,该传销组织已发展成员达二百余人,并多次实施非法拘禁、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免责声明: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反传销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联系Email:fcxfcx315@163.com,我们将尽快处理。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600831054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fcxfcx315@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日,9:00-21:30,节假日不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
首页
QQ
电话
微信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