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打传办获悉,我区下一步将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防范、打击、治理传销,以更强举措坚决打赢打击整治传销攻坚战。
坚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强对出租屋、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清查,全面掌握辖区传销活动和传销窝点情况,不给传销组织和人员有立足之地。加大面上巡逻防控力度,对利用场馆、广场、景点等进行移动式传销活动的,加强阵地控制。
依法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严厉处罚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车主业主,严厉查处印制、销售、传播传销书籍、音像制品、宣传单等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态势。
加强公安、市场监管、网信、银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发动互联网企业、第三方监测机构和民间反传销力量,广泛排查掌握涉嫌网络传销的可疑网站、公司和人员,严厉打击网络传销。
严厉惩处“精神传销”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负责人、导师和屡教不改的积极参加者,依法查封涉案资产,做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
依法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快速果断处理涉传举报信息,营造打击传销人人有责的工作氛围,最大限度挤压传销生存空间。
建立“传销人员信息资源库”,广泛收集和整合公安、市场监管、住建、金融、文旅等部门涉及的流动人口、房屋出租、旅游车辆、物流、物业等各类涉传信息资源,加强信息数据共享和实时动态监测,形成“全方位封杀传销分子”的阵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