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记者 黄乒宾
6月15日,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以来全区法院依法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犯罪情况,并公布一批重大传销、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
两年来,我区传销、非法集资犯罪仍然高发频发,传销、非法集资犯罪新收案件数连年增加。2019年1月至2021年5月,全区法院审结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901件329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400人;审结非法集资犯罪案件189件32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124人。
总体说来,案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涉案人数众多。例如,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一审的林跃庆等人“龙爱量子”特大网络传销一案中,传销人员遍及全国,参与人员多达97万人;“广西同城人人贷公司”通过营业网点(线下)及网上平台(线上),非法吸收投资者钱款,受害人达4341人。
二是涉案金额巨大。例如,柳州正菱集团六年间向679个个人或单位非法吸收存款11亿多元;“国玺公司”等关联企业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吸收资金6亿多元。
三是利用网络犯罪趋势明显。有的犯罪分子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直接设立P2P投资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四是手段欺骗诱惑性强。犯罪分子假借国家大政方针和社会热点,编造所谓“民族大业”“精准扶贫”“一带一路”“军民融合”“慈善帮扶”“民族资产解冻”“西部大开发国家工程”等各种虚假项目,以“商铺返租金”“投资返利”“电子股票投资”等名目欺骗引诱。有的人被洗脑后,从受害者变成为施害者,沉迷于参与传销活动。
本文来源:南国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