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天春传销了?借直销之名搞传销被投诉
中国网7月12日讯 据直销道道网发布,“湖南普天春”近日来被疑为借直销之名搞传销。通过百度搜索发现,举报投诉“普天春”涉嫌传销欺诈,涉嫌产品虚假宣传、夸大功效、把保健品宣传具有药效的留言评论非常多,多达数百条。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上,并未发现普天春拿到直销牌照或申牌的任何消息,可见其非直销企业。
普天春是一家怎么样的企业呢?
在普天春公司网站介绍上说明,湖南省普天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1998年成立,是一家集种植、研发、生产和销售高品质绿色中医药保健养生产品于一体的高新科技民营企业。公司拥有以博士、专家、教授为主要成员的实力雄厚的科研技术团队,拥有一个占地6800亩“农户+基地”模式的中药材和优质黑茶种植基地,年生产总值可达数亿余元,并着手集团化建设,按上市标准规范经营。
从介绍中,记者未见任何蹊跷之处。但在中国食品商务网上,一网友投诉:湖南普天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利用保健品进行传销,它们将保健食品宣传成药品,说成能治疗各种疾病,并且能包治愈,很多人深受其害,并且它们的销售模式是先购买几千元产品,获得销售资格,后以发展下线购买产品而获取收益,其销售模式是典型的金字塔模式。
有网友投诉称:普天春业务员专门对一些急于治病求医的中老年下手,通过朋友或者亲戚关系,拉人到长沙免费吃喝玩乐,每天不断给他们上课,宣传他们的产品几乎能治百病,一次性需买4600或者9000多的药品(实际是保健品),而且要是自己能带人来买,介绍费最少1500块,如果加入他们队伍,交4600的最多能拿5万一个月,9000多的一个月最多8万一个月收入。
记者查了一下有关资料,他们这样宣传:公司以中医世家眭氏家族由药食两用名贵中药材结合现代科技精制而成的祖传秘方、养生验方产品为主,自主研发创新、具有完全知识产权、并已推向市场的产品有:普天春胶囊(系列)、普天春酒、胰康宝胶囊、银杏沙棘胶囊、普天康胶囊、金花千两饼(安化黑茶)等近20个产品,另有一些已获国家专利或国家科技成果奖的产品即将开发上市。由此看来,公司的产品均是保健类的,但普天春的业务员却宣传为能“治病”的产品。
一名投诉者小陈告诉记者,他60多岁的父亲,和几个老朋友突然被邀请免费去长沙玩,他没有多心,还认为是好事,结果回来的时候,带来一箱普天春的产品,父亲称这些胶囊和茶包治百病,而且还对普天春这家企业赞不绝口,把这家企业和产品捧上了天。一箱产品高达3200元,但父亲依然愿意购买。小陈才意识到,父亲可能被洗脑了。
直销道道网网:普天春有涉传的嫌疑
首先,普天春非拿牌直销企业,若运用直销模式,便可定义为传销。
其次,普天春的奖金制度带有强烈的传销色彩。
普天春公司的奖金制度
一、加盟公司的条件:
本人身份证号码、农行卡号、30元资料费。
二、加盟公司的方式:
三、奖金制度
1、零售奖(周薪): 1单 : 1单=90元
2、批发奖(周薪): 3、预留、重复消费奖(月薪):
1单 1代的5% 1单 1—8层的3%
3单 1—2代的5% 3单 1—10层的3%
5单 1—3代的5% 5单 1—12层的3%
1020单 1—4代的5% 10单 1—14层的3%
20单 1—15层的3%
四、福利:
1、住房奖金(年薪):公司拿出整年销售额的1%加权平均奖励给一年度在公司收入10万元以上的分销商。
2、车奖:在一阶段内公司销售额达到350万元,公司拿出10万元奖励本阶段中零售奖最高的人买车,每人只享受一次车奖。
五、专卖店(以网带店,以店促网)
1、加盟方式:一次性投入14560元或19120元。
2、开店的好处:
①、公司多赠送一万元普天春产品。(24560元或者29120元的产品)
②、公司赠送一个10单或20单的分销商资格。
③、享受3%的报单费。
④、享受5%的重复消费管理费。
⑤、享受5折优惠进货。
3、推店奖金:
①、一次性奖金:
800(一代)—-200(二代)—100(三代)—-100(四代)
②、终身享受该店的销售奖金:
8%(一代)—2%(二代)—1%(三代)—1%(四代)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传销有着明确的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明确对传销行为进行细化、形象化、具体化。条例中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长沙市工商局副局长潘虹:判断传销的方法
潘虹解释说,在判断其是否为传销时,首先要看其是否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有无营业执照,更要看其组织方式、计酬方式、销售方式等方面是否合法。
他说,符合下列条件的,即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从计酬方式看,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从销售方式看,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即推销员直接将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曾是传销组织康尼格拉的供货商
记者调查发现,一家名为湖南康尼格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传销组织在2007年9月被汨罗执法部门打击取缔,然而这家皮包公司从未生产过任何产品,一直是以代理制与会员制的网络营销模式、采取发展下线实行团队计酬的传销方式维持运作,所销售的产品部分由长沙普天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申请直销牌照?
记者调查发现,2008年1月,普天春正式开盘,彭湃亦成为普天春的直销总裁,全权负责直销相关事务。直到2011年5月,普天春打算申请直销牌照,有经销商说,普天春将于2013年中旬有望获得直销牌照。然而笔者从国家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系统上并未看到普天春发表的任何申牌声明信息。
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创始人凌云先生表示:对于目前我国直销市场的监管,根据《直销管理条例》,企业从事直销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依法审查申报材料的基础上,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直销。
商务部通过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经批准并完成服务网点核查备案的直销企业名单,并实时更新。通过查询直销企业名单,可辨别该企业是否为直销企业。
在查询过程中,首先要看其是否有开展直销业务的资格;其次,需要查询该公司是否在您所在的区域获得开展直销活动的批准;再次,需要查询其销售的产品是否是核准用直销方式销售的。最后,看其市场操作过程中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否有传销行为的产生。
《湖南普天春 涉嫌传销欺诈涉嫌产品虚假宣传夸大功效》 精选二
金融家剑指天猫关注
来源:金融家(ijrjia)
作者:金融家@潘潘
“秋冬,你什么时候回来,我想你了。”电话那头,身在北京的罗伊人已经很久没有看到郑秋冬了。
“想我啦?快了,等我挣够在北京买套房的钱,就回去。”郑秋冬眼神飘忽的看着包里满满的人民币,心里有些不安,又有些兴奋。
热播剧《猎场》里,郑秋冬经朋友介绍,跟着名为何总的人做“连锁销售”,那时的他已经知道自己进入了传销骗局,然而“快钱”的诱惑不断刺激着他的大脑。
郑秋冬最终还是落网了,一边是金钱,一边是深渊。
同样落网的还有在屋子里藏了2亿元现金的朱某丽。
日前,沈阳警方破获一起涉案金额高达3.64亿元,受害人达10万的传销案,孟某、朱某丽、朱某生、涂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
2个月的时间,发展下线10万人,无数人将血汗钱甘之如饴的送进去,又做着发财的美梦。
传销有如击鼓传花,总有鼓停的时候。
(沈阳警方捣毁一个非法传销窝点,查获大量现金)
01 一个下岗女工的故事
在沈阳某居民楼中,十几个箱子堆放在地上,撕开箱子上贴的胶带,露出一打打成捆百元大钞。
在往屋内走去,是几个黄色的柜子,打开柜门,里面塞满了人民币。
总金额高达2亿元。
(犯罪嫌疑人罗某窝藏的赃款)
2亿元是什么概念?
摞起来高200米,相当于66层楼;单张铺到地面,共23870平方米;横放在地上,总长度为310千米,从铁岭到沈阳为70千米左右,这些钱能从铁岭铺到沈阳,一共能铺4层还多。
乍看这个场景,我想到了《人民的名义》里赵处长贪污来的无数金钱,他不敢花,只用小本子记上每一笔“入账”,每天依旧是吃粗茶淡饭,妻子仍然为孩子的学费发愁。
然而,这个房间的主人,并没有贪污,也没有不敢花钱,她是这起传销的主犯之一朱某丽。
朱某丽曾经当过兵,转业后到某工厂工作。
2000年,朱某丽买断下岗,后来又回了单位工作一段时间,距今大概十年前的时候,她再次离开单位去闯荡。
这一闯,就进了传销,就发了财。
据朱某丽的发小表示,一年多前遇到朱某丽,那时的她活的很潇洒,言语举止无不透露着一种“不差钱”的气息。
去商城买东西不看标价,一会功夫就消费了好几万,一件女士小衫就一万多元。
“她以前有辆奔驰车,卖了之后又买了一辆豪车,好像是玛萨拉蒂。”
朱某丽的朋友都知道她已经进了传销组织,但是她从来不承认。问她在做什么时,只说是“推销化妆品”。
挣了钱的朱某丽买了很多房产,均位于富人区。
几年时间,朱某丽就狂敛2亿元,朱某丽的哥哥每年都帮她把钱运到这间房子中。
“没想到,真没想到她会弄出这么多的钱。”朱某丽的朋友震惊的说道。
狂敛2亿元的朱某丽,并不是主谋,在传销等级体系中也仅仅是第二层。
02 历时79天的抓捕案
(警方正在清点赃款)
2017年 9月15日沈阳警方发现这伙传销组织的线索,他们编造谎言,骗取群众信任,吸收群众参与,实施传销犯罪活动。
仅今年9、10两个月就发展人员近10万人,涉及辽宁、北京、天津等25个省市地区,据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达6亿元人民币。
团伙以“投资3900元每年可获15万收益”来吸引受群众,同时,每名会员发展一新入会人员,即可获得奖金数百元。
在发现了这伙特大传销组织后,专案组200名精干警力兵分四路,于沈阳市、铁岭市、杭州市、沧州市同步开展侦查工作,全面摸清了该犯罪集团的组织架构,查清了违法犯罪事实。
12月3日,集中收网行动,一举将孟某、朱某丽、朱某生、涂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
(犯罪嫌疑人落网)
03 传销三十年
第一代传销模式
“中国的传销江湖,是让摇摆机给摇出来的。”
1990年,“摇摆机”风靡全国,这是一种按摩器材,当时一家独大的是来自台湾的品牌“爽安康”。
那时传销分为两个层次,两个流派。
两个层次指的是单层次传销和多层次传销。
单层次传销是推销员只能将产品卖给一个客户,不允许客户再继续发展新的客户;多层次传销就是今天的传销。
当时的爽安康就是单层次传销,并且有牌照,属于“持牌经营”。然而其经销商却致力于多层次传销,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它们将摇摆机的价格从6980降到1980,抢夺市场,混乱不堪。
两个流派是指温和理性的直销派别,以及靠打鸡血喊口号模糊产品的派别。
这种新的营销模式,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他们一度希望将其引导到健康正常的轨道中去。
然而,在“挣快钱”这种巨大利益的引导下,传销以星火燎原之势不断的挑战监管的底线。
1997年,长沙“万人会议”是“异地邀约”模式的顶峰,无数传销人将自己的亲朋好友骗到此处发展下线,这为全面禁止传销埋下了伏笔。
《中国直销业风雨20年》一书中描述道:会场拥挤不堪,场外很多人无法挤进,哄闹场面致使会议无法正常进行,场外人质疑场内人切断他们的信息获取渠道,阻碍他们发财,场内场外由口水战演变为一场恶劣的拳脚战。
1998年,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有关情况》和《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传销遭到全面禁止。
第二代传销模式
遭到全面禁止后,传销人员再也不说“传销”二字。
然而,传销依旧盛行着,只是将战场转移到了地下,猫捉老鼠的游戏自此拉开帷幕。
在这个阶段,有一些人退出了传销界,不愿意再过睡地铺“吃大锅饭”的苦日子。出现了第一个传销界“教父级”人物郑永森,在被公安部门破获后,郑永森夫妇逃往国外。
传销模式进入了“网络营销”,无数高收入、学历、智商的人在这个模式里玩的风生水起,赚了别人想都不敢想的金钱。
第三代传销模式
第三代传销模式没公司,没产品,以“拉人头、高额入门费”为主,随着互联网极速发展,传销组织者利用网络平台,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监管部门与传销活动的斗争从未中断。
2005年8月,国务院发布《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2009年2月,又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写入《刑法修正案(七)》。
近几年,还出现了“数字货币”式传销活动。
传销式数字货币的“交易行情”由特定机构控制,早期会将货币价格炒得很高,吸引投资者,时机成熟,就集中抛售,价格一落千丈,投资者最后血本无归。每到返钱高峰,平台关闭,组织者失联。
然后到其他地方包装新的概念,按照相似的骗法,继续行骗。
“万福币”、“中华币”、“亚欧币”,都是打着虚拟货币旗号进行诈骗的传销活动。
传销模式有两个派别,北派和南派。
北派传销以“三商法”、“五级三阶制”为制度,入门费主要有2900元和3900元不等,交了会费买产品(三无产品),或者根本没产品。
南派追求“纯资本运作”和“虚拟经济”,以金融投资的名义吸引中产阶级以上的人群,既没有公司也没有产品。通过发展下线来拉人头认购份额,份额越多职位越多,取得的返利就越多。
传销活动是依靠着吸人血,不断的以“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的方式获取资金,始终在寻找下一个接盘侠。
而一旦击鼓传花停,将会有无数人美梦破碎,血本无归。
04 传销过后
违法所得怎么办?
对于此次传销活动,很多人对于赃款的去向表示好奇。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于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分子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但是,一般传销活动参与者,参与传销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受害人,缴纳的款项是进行违法活动的资金,不是合法所得,依法应当追缴,不能从骨干分子追缴的款项中返还。
也就是说,参与传销活动的不是受害人,赃款应当收缴国库。
有熟人进入传销活动怎么办?
对于身边有人进入传销活动的群体来讲,他们一般的做法是进行规劝,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但是经常是没有作用的,毕竟缴纳的费用刚开始是很低的,抱着即使是受骗也不外乎损失一些钱,但是如果是真的就发财了的想法,受害者通常不予理会。
此时,一部分人放弃规劝,等着受害者撞了南墙自己回头。
另一部分人,告诫身边的人,不要和受害者接触,不要信任他们,然后远离。
这种行为,虽然可以理解,但是并不是最好的。
办法始终只有一个,那就是报警,唯有这种办法才能将恶势力一网打尽。
分析师@潘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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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普天春 涉嫌传销欺诈涉嫌产品虚假宣传夸大功效》 精选三
(一)
2017年的夏天,“求职少年李文星”被“杀害”一事,传遍全网,令人震惊且愤怒:
2017年5月,东北大学2016届毕业生李文星(23岁)在某招聘网站上投简历应聘,当月,他独自从北京去天津一家号称“北京科蓝软件系统有限公司”入职了“Java开发工程师”
7月8日,他给母亲打了最后一个电话说:“谁打电话要钱你们都别给。”
7月14日,他的尸体在天津市静海区某池塘被发现,证实死亡。
据警方公布,李文星是因误入传销组织“蝶贝蕾”(2006年,“蝶蓓蕾案”就曾被定性为当年“全国最大传销案”,涉案者多达50余万人,涉案金额20亿元,犯罪嫌疑人遍布全国30多个城市),
他被软禁、被洗脑、天天被逼要钱,想逃却逃脱无门,最终被饿了好几天的他死于天津静海区的一个水塘,令无数人扼腕叹息。
毫无疑问,“杀死”李文星的凶手,就是令人谈之色变的——传销。
传销害了多少国人,恐怕没人能说得清,但只要提起它,肯定人人都为之一震。因为,传销能让无数美满幸福的家庭瞬间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甚至是家破人亡!
但是,你知道传销最早是怎样进入中国进而毒害中国人的吗?
事实上,传销,这种毒害国人不浅的“过街老鼠”,最早是由一家日本公司“偷渡”到中国的!
(二)
大快人心的消息是:如今,这个最早进入中国开启了传销毒瘤风气的日本传销公司,破产了!!
据日本东京商工研究机构,2017年12月26日消息:
日本传销公司“日本生命”,负债额高达2405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18亿元),因银行关闭了其往来账户,而无法周转资金,最终宣告破产。
目前,涉事门店全都大门紧闭,“日本生命”社长也以身体不适为由辞了职。
▲日本生命公司
据该日本研究机构称,这家黑心传销公司打着可以替代医疗设备,从根本上解决身体烦恼的“高尚理念”,主要向老年人贩卖他们的治疗仪、床垫、枕头等100多种保健产品,
并欺骗老年顾客称这些产品是他们公司倾注心血研究出来的“高科技”产品,真是无稽之谈。
不仅如此,店员还会诱骗老年顾客掏出积蓄成为“借主”,向他们承诺,只要通过购买保健品租赁给他人,每年就可获得6%的收益。而这一高额的利润远远高于日本银行利率,因此成功吸引了不少老年人。
虽然“日本生命”公司的负债额在日本所有类似“骗子公司”中只是排名第二。但!是!这丝毫不影响它的另一个身份——中国传销“鼻祖”。
日本排名第一的“骗子公司”是一家养牛场连锁企业。这家企业2011年宣告破产,共计负债4300亿日元(248亿元人民币)。
(三)
1、中国传销“鼻祖”——日本生命公司
传销骗局,起源于二战后期的美国——庞氏骗局,但在上个世纪80年代时,日本却把它发展到了高潮。
庞氏骗局,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可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简言之,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
在上世纪80年代,日本的经济环境极其恶劣。由于日本积累了不少外汇储备,导致日本国内通货膨胀,再加上当时银行利率极低、房地产等资产泡沫太“梦幻”、还有日本设下的资本管制….
而日本民众却只能干巴巴瞅着手里的钱一天天贬值,于是,“病急乱投医”,一大批“无头苍蝇”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上了日本传销的贼船,致使日本的传销规模成为了当时的世界第一…
而后,日本出台了专门法案以打击传销,大部分传销公司就难以生存。
但是,唯独这家“日本生命”公司的老板“眼光独到”,他毫不犹豫的把黑手投向了80年代末搞经济建设的中国。
2、萌芽——
上世纪80年代末,中国刚刚改革开放不久,“日本生命”公司就在没有取得任何官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将传销“偷渡”进了深圳。
1993年,经过几年的打下的夯实基础,“日本生命”公司正式“入侵”中国,在深圳成立了中日合资公司“日宝来福”,借助传销模式和深圳开发的好时机,大量地将其“独具匠心”的保健产品以高达1万-2万元的价格(是日本售价的3倍)推广至了整个广东。
这时,传销就正式的在中国开始“生根发芽”了。
3、发展——
而后,国人“发财梦”和“日宝来福”人员的需求“一拍即合”。无数的国人,尤其是涉世未深的中国在校大学生更成为了他们的主要“猎物”。他们利用高额的利润梦诱惑大学生不惜借高利贷来参与传销。
1996-1997年,“日宝来福”壮大到顶峰,月营业额高达10亿元,传销人员雄壮到3万多人。平均一个高层传销商月均就能从下线的业绩分红中拿到200多万元!
“日宝来福”的成功发展让不少广东商人看到了传销的诱人商机,于是,形形色色的传销公司以星火燎原的方式迅速壮大。
4、最后完蛋!
而这段时间内,不计其数的国人因深受传销的迫害,造成了严重的社会恐慌。所以,在1997年4月,中国发出“禁传令”,禁止一切传销活动。
“日宝来福”也从此一落千丈,日本负责人也因恶行暴露,最终携款潜逃。
虽然传销鼻祖——“日本生命”垮掉了,但是由它带来的“传销巨毒”,直到现在依然还在残害着无数国人!
(四)
传销,说白了,就是一层剥削一层,玩的就是“先到者对后到者的剥削”。
如今,互联网时代,在中国有20多年历史的传销,不但有回潮的趋势,还变着花样有了许多新玩法。
以下这些所谓公司,已被列为最新传销名单,大家务必提高警惕!
1、万福会
这是一种在加州洛杉矶刚刚兴起的虚拟货币。在短短3个月内吸纳会员多达13万,疯狂收取传销资金近20亿人民币的传销组织。
发起人身在美国,但传销市场则主要中国大陆,内地骨干分子多大60余人。幸运的,“万福币”发起人刘宁和其助理孟洋已落网。
“今年是虚拟货币发展的元年——这是一种未来的支付趋势。”这是每一个“万福币”会员被洗脑的第一句话。而比起其他同行,万福币的发起人刘宁看起来似乎“靠谱”得多,他旗下还真有一个上市公司,因此更具迷惑性。
怎么样才能取得会员们更大的信任呢?刘宁想到了一个屡试不爽的办法:“我上头有人”!
刘宁的头衔有十多个,每个都很吓人啊
游戏规则是,会员级别分为星级、金级和钻级,每个级别共分五档:假设按照发展下线最低提成比例10%来算,如果一个下线投资1万元,那么将可以获得10000*(10%+10%)*70%,即1400元的收益。
警方调查发现,刘宁正是通过这样很有诱惑力的奖金制度,鼓励会员大量发展下线。 最终,警方查明传销金额近20亿元人民币!
2、维卡币
坑爹指数排行第一,钱有去无回。维卡币只不过是他们伪造出来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声称维卡币背后有黄金做支持,是行骗的手段之一。
官网上显示的价格是会上涨的。之所以无数人认为它真的能赚钱,就是因为每天都看到有一个数字在往上涨,就跟看着自己的股票上涨一样,觉得自己赚到了。
但事实上,不管它赚了多少,都一定不是你的,因为你无法顺利地卖掉自己的维卡币换成钱。维卡币官方会设置一个限制,每个人在一段时间内可以取现的上限,超过这个上限你是拿不到现金的。
3、WV梦幻之旅
鼎鼎大名的WV!玩商!一边玩,一边赚钱,天大的好事呀!
普通人对于美好生活和旅行的向往,就是这个网络传销戳中的大众软肋。通过交入会费、拉人头、层层分红等金字塔营销模式发展会员。
2017年3月14日,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提示:“WV梦幻之旅(WorldVentures)”项目涉嫌构成我国《禁止传销条例》所指的传销行为。
4、Nu Skin(如新)
2014年,《人民日报》接连发长文批评《看“如新”怎样编织谎言》、《再揭“如新”骗局:涉嫌传销丶洗脑》。
之后,中国工商总局发布处理“如新”公司的处理情况:如新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超产品范围从事直销、夸大产品功效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其个别销售人员存在擅自直销、欺骗及误导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上海市工商局对如新公司没收违法销售收入311.4万元丶罚款15万元。北京市工商局对如新公司处以没收违法销售收入136.8万元、罚款13万元的处罚。
5、Market America(美安)
美安 (Market America),一家美国产品销售代理直销公司,在中国未获得直销牌照。
美安的销售结构,除了卖产品外,也会要求发展一定的下线来获得收益,也就是“传销”。想吃酵素找代购,代购行业100%都知道美安这个品牌,200%的利润,80%以上都会加入美安的销售行列。
6、Kyani(译作凯安尼或凯亚尼)
其官方网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在美国,入会需要缴纳$1399的入会费,中国需要缴纳¥10100入会费,成为其会员,每发展一名下线可以获得几百美元不等的提成,曾经实施豪车奖励措施,是名副其实的传销!
但投诉更多的是,Kyani宣传人员以“包医百病”,夸大宣传其产品。一位嘉宾在分享会上用近半小时的时间讲述了他5天治愈帕金森病顽疾的经历:口服5天零一次Kyani的尼多乐后,自己多年的帕金森病痊愈了……
2015年,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传销活动为由查处Kyani保健品。
7、WFG(世界金融集团)
从2004年至2011年,至少8次收到美国证券会的处罚,原因包括“纵容默许没有有效执照的经纪人冒充投资顾问”、“销售年金给高龄而无法领取福利人士”、“免费午餐讲座”误导客户等。
其中2010年5月,联邦证交会起诉两名WFG经纪人在俄亥俄州和佛罗里达州证券诈骗,用“庞氏骗局”非法敛财$14,800,000!!
8、PFA,金融保险理财
如果你看到朋友圈金融保险招工,那一定就是PFA,而且他们还喜欢给你讲课:
中国人靠遗产,俩孩子,100万分两份,一人50万;美国人靠保险,聊孩子买100万, 两个孩子一人一百万。年百分之十的收益,根据年龄和投入算你未来的退休收入,自己退休能每能拿到百万退休金。
想入伙,先给自己买一个,交钱加入考个保险证,这需要身份,让你觉得高大上。想有钱,继续拉人。
然而,据美国华人报纸报道,大家投入的保险死后都没有拿到——也就是,你每月辛苦投入不少钱,买保险,投入几十年,不能拿回来。
9、CKB168——已倒闭
10、Gem Coin(珍宝币)——已倒闭
附:我国的南派传销和北派传销
据著名反传销人士李旭整理:
南派传销和北派传销都属于异地传销(异地邀约,把人从甲地骗到乙地,封闭或者半封闭式洗脑),都利用传销的惯用制度“五级三阶(晋)制为制度,通过购买商品或者投资份额取得加入资格(入门费),运用几何倍增原理发展下线组成上下线层级关系;层层返利形成多层次计酬。
南派传销打着“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纯资本运作”、“商会商务运作”、“民间互助理财”等旗号,属于异地传销的升级版,参与者以三四十岁有独立经济能力的人为主,很多高端人群深陷其中,有退休教授、博士、海龟、研究生、甚至退休干部,很多沿海一带的老板和富人也卷入了这场金钱的游戏,当然有些相对低端的体系参与者也不乏农民、打工者、大学生。
北派传销打着“直销”、“网络营销”、“人际网络”等旗号,属于低端传销,上当受骗的人年龄较小,层次比较低,20岁左右的年轻人居多,毕业或者未毕业的大学生占有很大的比例。主要特征是异地邀约,吃大锅饭、睡地铺,一个家住10多个人,集中上课,以磨砺意志为假象,条件比较艰苦。有的组织有控制手机、非法拘禁等限制自由的情况。
对国家而言,**应进一步加大对传销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传销者”而言,应停止“放毒”残害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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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普天春 涉嫌传销欺诈涉嫌产品虚假宣传夸大功效》 精选四
日前,东北大学毕业生李文星误入传销组织蝶蓓蕾,不幸身亡。
除了蝶蓓蕾外,业内还有一种“打着免费旅游旗号,受害者不愿承认受骗”的传销组织。
打着免费旅游旗号做传销“事业”
一位自称是台湾地区的“WV顾问”告诉记者,传销和直销模式没什么区别。关于直销和传销的界定,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著名律师张起淮告诉记者:“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从事直销活动,不得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
民间反传销人士风清扬则一针见血地指出,它就是传销,不是什么直销,直销要有过硬的产品,“WV”没有。所谓的“WV”就是打着低价高品质或者免费旅游的幌子,在做着传销“事业”。风清扬说,传销有三个条件:交钱、发展下线和赚下线的钱,而这三个条件,WV全都具备。据介绍记者加入“玩商群”的“钱姚”(网名)说,只要缴纳515美元,就可以成为活跃会员,还可以取得代理商资格。如果介绍四个朋友入会,就可以免月费,还可以获得相应的现金奖励。按照公司的规则,他们发展的下线越多,获得的现金奖励也就越多,而且只有这部分奖励才可以提现。会员群体以中老年和妇女为主,她们时间充裕,但真正去旅行一次或者参加了低价旅行的会员很少,大都抱着攫取奖金的目的拉人入会。
刘思敏很早就揭露过“WV梦幻之旅”,他曾看到一条宣传“WV”的微信,竟然扯出了央视、旅游卫视、康辉旅行等多家知名机构,还结合旅游服务贸易逆差、入境游下滑、旅游宰客等等大势。“除了旅游贸易逆差这一点可能是真的,其余的全部是不折不扣的谎言。其广泛传播的所谓康辉集团、巴菲特、李嘉诚等与其战略合作的新闻,都被证明是谎言。”
2016年,“WV梦幻之旅”公司创始人韦恩(Wayen Nagent)和首席执行官丹(Dan Stammen)在八达岭长城参加“中美旅游年”的视频和图片简直刷爆了“WV”会员们的朋友圈,各种“WV”被国家旅游局认可和接受的言论也甚嚣尘上,他们还贴出了国家旅游局官网的报道链接。新京报记者曾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副主任郭琪核实,他表示报道照片中的两个外国人是主办方代表,活动的主办方是“新加坡环宇全球控股(亚洲)私人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该组织在北京市工商局注册,从事与外国企业有关的非盈利性业务。结果就是这样的公益活动在“WV梦幻之旅”会员的朋友圈里变了味,被说成其在中国合法的一个佐证。
不仅如此,知名人士也“被会员”,主要包括国内外的明星,最能迷惑人的是他们还真的晒出来和明星们的合影,而让黄渤、马苏、萨顶顶等明星“中招”的竟然是一面可以伸缩上面写着“YOU SHOULD BE HERE”的蓝色小旗子。对此,黄渤等明星都予以澄清,黄渤方面表示,影迷拿着WV的小横幅和他合影后,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于宣传。
各种陷阱会员权益无从保障
“WV公司”自称是“百分百无负债公司”,但需要会员注册,并缴纳“会费”和“月费”,照此做法,支撑起这个“世界最大的旅游直销”企业资金运转的都是会员的会费。而记者在和“WV”会员接触过程中,听到最多的是“新会员注册,缴纳515美元,‘WV’返还550美元的积分,免费加入的同时就赚了35美元。”
据记者了解,虽然“WV”宣称会费和月费在最初两周内可以全额返还,但是根据公司规定,在入会满两周不满一年的情况下,会费和月费就只能转化为会员的旅游积分,用于在“WV”网站上消费,不能退还。但是实际状况不仅于此,某微商告诉记者,根据“WV”公司规定,虽然说“入会14天之内可以无条件退会”,但公司会以“大陆会员在未授权地区经营”为由,不给大陆会员退会。依靠“大陆会员在未授权地区经营”这一理由,“WV”公司还可以无条件地“封大陆会员的账号”、“不让大陆会员转让点位”和取消大陆会员“20万美元航空意外险”。
除此之外,注册也存在很大的权益损害隐患。会费支付方式只支持双币信用卡,支付宝和其他网络付款方式都无法实现支付。这样就导致大部分人自己无法注册,只能将钱交给介绍自己入会的上线来帮助注册,这种交易并无明确记录,全凭“信任”,存在被骗风险。
受害人不愿承认受骗,为弥补损失拉亲朋好友入会
普通人对于美好生活和旅行的向往,就是这个网络传销戳中的软肋。据了解,在成为“WV”会员前,组织者会邀请有意愿参与的对象加入十天或者十五天一期的微信“玩商群”,通过分享各种语音和图片,吸引群内成员注册为会员,时间届满,群主就会将群解散。这样一段时间下来总会有几个人被“吸引”成为会员。“分享只是方式,目的是为了让朋友加入俱乐部,直白说就是销售会籍”,其内部人员这样说。普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现在在线下也会“开课”,不过要交十几二十元的费用。
据对“WV”有过深入了解和研究的某微商介绍:“‘WV’是不赚钱的,所宣称的边旅游边赚钱,还是美元,是不靠谱的,这里面存在很多的行业潜规则”,他在自己的博文中介绍这些潜规则说:“WV大陆30多万会员,真正赚钱的只有一千多人,其余30万会员天天交月费为高业绩的领导人上贡收入。”对此,有两同学仍然在做“WV”的叶女士表示:“很多人加入后,发现不仅没有占到便宜反而有损失,心理会很不平衡,既不愿承认自己受骗,也不甘心经济损失,大部分人弥补损失的做法就是拉亲朋好友及更多人加入。”
在暗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很多会员对于“WV梦幻之旅”的传销本质其实是心知肚明,但是他们还是自愿成为这个网络传销金字塔中的一员。他们希望能够通过发展更多的下线,像自己的上线那样谋求更多的利益。按照“WV”的奖励规则,只要发展四个下线就可以免除“月费”,并照常获得相应的旅游积分。记者调查也发现,借助朋友圈、微博和视频网站为宣传渠道的“WV梦幻之旅”,也有诸如包括“如何经营WV的事业”、“告诉你WV如何伟大”等课程,只有注册为会员之后才能有机会听,注册之前,大家都对此讳莫如深。
“很多人加入后,不愿承认受骗,也不甘心经济损失,大部分人弥补损失的做法就是拉亲朋好友及更多人加入。”
旅游网络传销此起彼伏
在我国,强把“旅游”和“直销”捏合到一起的,“WV梦幻之旅”并不是孤例。
据了解,2015年前后涌现出多个旅游直销的组织。就在“WV梦幻之旅”活跃期渐渐消退的2016年下半年,一个新的网络传销组织——赛比安进入活跃期。据了解,赛比安声称只要绑定一张信用卡,就可以在购物、用餐、订酒店、订机票、租车和旅游度假等消费后,获得高达20%的返现,不过前提是会员每个月要缴纳125美元,大致相当于人民币900元的会费。当然,如果能发展三名下线,每天就会有5美元入账。赛比安会员叶女士表示,赛比安和“WV”的模式相同,而且很多“WV”“系统”的“领导人”有的已经加入他们。
和“WV梦幻之旅”几乎同时出现的还有“河北领远超越之旅”,它自称是“中国首家旅游直销公司”,经营模式与“WV”相似度极高,甚至也有一面类似“WV”的小蓝旗的红色小旗上面写着“领远欢迎你”。从获得数据来看,河北领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宣传中表示要让中国的旅游景点成为世界级的旅游景点,让所有会员游遍祖国大好河山,享尽各地风味美食,让更多的国外人士加入我们中国旅游直销公司,到中国来旅游。
但是一年多的时间,领远已经很难寻找到他的踪迹,“WV”也逐渐在退去热度,活跃的赛比安势头正旺,但从其相似的模式来看,在不久的将来衰落也将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我国需要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依法监管措施,化解网络风险。在完善立法的同时,还需要加强普法和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的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张起淮(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
旅游和直销结合属违法经营
目前,我国还没有将旅游纳入直销的范畴之内,律师张起淮告诉记者:“根据《关于直销产品范围的公告》(商务部、工商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目前我国直销产品范围不包含旅游产品,旅游和直销结合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部分组织和个人打着“旅游直销”旗号,利用各类网络载体推广实施“WV梦幻之旅”项目,涉嫌构成我国《禁止传销条例》所规定的传销行为。相关企业未在我国大陆地区登记,未取得旅游经营资质许可和直销经营许可,属违法经营。
那么对于非法网络传销如何处罚?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亚新称,目前有两种处罚方式,一种是行政处罚,一种是刑事处罚。违法情节轻微影响不大的适用行政处罚,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情节严重的适用刑事处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判刑。
从投融资方式的角度来看,让会员缴纳会费无疑是一种融资行为。据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市场准入及行业监管工作继续按照商务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审批,注册资本1.7亿人民币以上,并由各省级商务委受理后转报商务部和国税总局审批。针对这个规定,旅游直销都没有经过审批,否则属于非法融资。换句话说会员模式的旅游直销就是个资金盘,吸引的资金越多,亏空也就越大风险也越大。
旅游直销在学术层面尚待商榷
天津财经大学教授梁强称:“像旅游这样一些无形的服务和产品,目前,在国内的直销发展还是很难拿到牌照的,但我觉得这个有必要去探讨,旅游直销在大陆存在的可能性,个人认为可能还是取决于直销法的空间有没有可能再做一些相关的延伸?但从目前来看,身边经常能看到一些人做旅游直销,譬如‘WV’。如果不从学术角度,仅从一个普通的旅游爱好者和消费者来看,旅游直销的模式也是非常不正常。”
他说,现在对于直销的层出不穷还需要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在实际的操作上可能要更进一步甄别哪些旅游产品适合直销,否则很容易让参与者陷入传销陷阱之中。至少目前来看,大陆“游客”在做旅游直销时很容易陷入到非理性的状况。
至于旅游和直销的结合未来会不会得到认可,梁强觉得直销毕竟也是一种营销的有效模式,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直销的运用可能更具便利性,在国外及港澳地区,也都有旅游直销的形态存在。在大陆旅游和直销的结合还具有许多不确定性,也就是说,旅游和直销的结合在学理上有待商榷。
《湖南普天春 涉嫌传销欺诈涉嫌产品虚假宣传夸大功效》 精选五
近日,记者收到了一份浙江致中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中和)经销商关于奖金制度剖析的信息,该信息清晰显示,“成为代理商以后,天天分红,周周分红,每月分红,按照你加盟的时间点,全国公排一条线,可以拿前50人和后50人,总计100人收入的0.1%(终身拿),一个人不找也有静态收入,不会伤人脉。”
“一碰7200元,三碰21600元,快速回本,无限层7200元,实现年薪百万不是梦”,而这正致中和以高额提成诱惑发展会员和下线模式之一,其所谓得奖励也不乏豪车、豪华旅游等。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了解。
据记者了解,致中和的商业模式为会员营销+电子商务+地面连锁+产业联盟X互联网金融。而这个曾被多家媒体公开报道涉嫌传销www.p2pjd.com,跨区域直销,其销售的产品也涉嫌非法添加原料和夸大产品功效。
然而,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却以浙江致中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注册地位于杭州建德地区,不属江干区局管辖范围,无权处置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跨区域直销涉违法
据了解,致中和作为保健酒行业三巨头之一,同时又是最大的五加皮酒生产企业,在保健酒行业中,拥有“中华老字号”、“中国地理标志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称号。
据公开资料显示,致中和是一家拥有二百余年历史的保健酒企业,目前,致中和的直销产品中包含“致中和牌致中和五加皮酒”和“致中和牌五加皮”两种产品。据致中和官网资料显示,致中和旗下有17款保健酒。
2016年6月3日,浙江致中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正式获得商务部颁发的第80家直销牌照。“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系统显示,致中和直销牌照批准日期是2016年5月26日,获批的直销分支机构,即致中和杭州分公司,有13个服务网点且都在杭州。
致中和官方披露的数据显示,自拿到直销牌照后,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致中和通过直销渠道完成了销售额2.6亿元,今年计划销售5亿元。目前的直销渠道涵盖浙江、安徽、河南市场,未来还将进一步扩大。
记者以代理商的身份从致中和销售经理那里得知,致中和代理不止局限于杭州,其它城市的代理商均可以代理,并且公司会派人进行培训。
据记者了解,致中和的商业模式为,(会员营销+电子商务+地面连锁+产业联盟)×互联网金融。
《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
同时,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明示,直销企业的直销地区以信息系统查询为准,未经审核公布的地区不得开展直销业务。
豪华奖励机制遭疑
从经销商透露给记者的信息中显示,代理商奖金分配,层奖:拿(1:1)30%,无限层拿4800元/层;量碰奖:拿小区新增业绩15%,小市场2400元/点(13万/周封顶);重消奖:扣收入的10%最多扣2000元/月,同时重消的20%参加小区对碰;领导奖:拿1、3、5、7、9、11代收入的5%;福利奖:拿销售的3%,奖车,奖房,奖旅游。
公司给2万产品(静态互助奖保障返本为止),再送1.5倍的和币共计3万和币,可进入商城兑换产品。(等于公司免费赠送5万元产品)
其运作模式为,招商期间吃住免费,让所有会员只需一次参与终身免费运作,零成本创业。
系统自行投资配备两艘游艇,两台奔驰,一台价值700万的兰博基尼,一栋5000万别墅,一家面积1500平投资5000万慢咖啡式会所(内有大小沟通室和招商会议室),还将预购一架直升飞机,以上设施全部是团队伙伴免费使用,零成本经营贵宾生产线的工具流。
针对致中和以高额提成诱惑发展下线的模式是否涉嫌传销www.p2pjd.com,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表示,“因浙江致中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位于杭州建德地区,不属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范围,故无权处置。”
“而位于江干区的浙江致中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已获得在杭州地区的直销许可,其可以在江干区展开直销业务,在日常检查中未发现该公司的涉传行为。
传销www.p2pjd.com,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www.p2pjd.com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www.p2pjd.com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而从浙江致中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新营销模式》的制度上可以清晰的发现,其已经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条例,涉嫌传销www.p2pjd.com。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致中和公司除了编造很多高大上的说辞外,还用尽心思给会员灌输“大剂量的心灵鸡汤”,而这种金字塔层级的发展下线合获利模式也正是传销www.p2pjd.com的特征之一,其所谓的商业模式,说到底就是最底层为上层“买单”,受损失的永远都是普通的消费大众,而且商业模式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会员维权会面临很大困难。
对致中和公司事态的发展,记者也将持续给予关注。
《湖南普天春 涉嫌传销欺诈涉嫌产品虚假宣传夸大功效》 精选六
记者连续几个月通过暗访发现,天津尚赫保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赫)辽宁分公司在辽宁省内市场疾速扩张的同时,其销售模式也隐含着诸多疑点:变相“入门费”的收取、多层次直销 涉嫌违规、违规跨区域从事直销活动、 涉嫌夸大的产品功效……
一系列问题让这家企业的直销模式变味,并与国务院2005年颁布并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中的部分规定相违背,其模式蒙上了一层模糊色彩。
■企业背景
天津尚赫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1998年] 正式获原外经贸部第455号文件的批准,采用开设店铺并雇佣推销员的经营方式,成为中国合法直销转型企业。
[2007年] 尚赫正式拿到直销牌照,获得由国家商务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并完成服务网点查询。
记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查询中了解到,目前尚赫直销区域中,省级分支机构 10 个,服务网点62 个。
“尚赫不以卖产品赚钱,
而是发展下线”
这样一个合法的直销企业,为什么在直销的过程中“变味”了呢?
记者接到相关举报,以对“加盟”尚赫感兴趣的名义接触了在沈阳的一位尚赫代理商。
“我以前是钢琴老师,后来生完孩子就在家带孩子,完全的家庭主妇,一个人脉都没有,我现在做尚赫两年了,我现在每个月工资加奖金将近20万元了,我手下的代理商非常多。”一位尚赫代理商小霞(化名)略带自豪地告诉记者。
记者日前在沈阳市和平区新世界名汇公寓的尚赫生活体验馆暗访,这位尚赫代理商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入门、收入和奖励机制。
小霞告诉记者,“尚赫跟别的直销企业不一样,我们不是卖产品,我们不是靠卖产品赚钱,你今天来我这了解这个项目,你要是觉得行,我带着你一起做这个事业,我带你一起赚钱。你要是想开店也行,有顾客要是觉得你这个店开得好,他们也想开你这样的店,大家一起赚钱,这样就是我们尚赫的直销模式。”
小霞介绍,要做尚赫代理商,首先必须买满4万元的产品成为尚赫会员,之后才能以八折的优惠价格进行买货并销售。
记者表示如果4万元的产品卖不出去了怎么办时,小霞说:“不用担心,我们尚赫的产品有很多种,只要你原封不动地拿回来,我们可以给你换成其他的产品,就是不能退。”
记者提出资金不够,不想出去开店,想要用其他能赚钱的办法时,小霞说:“如果你不想开店也是可以的,只要你发展下线,把其他人拉来做尚赫,他们所有的业绩也同样算在你的名下,你坐在家里也同样可以收钱,但是具体方法还是要等你加入我们会员才能教你。”
而在另一家尚赫美容店内,一位销售人员王鑫(化名)也一直坚持要记者买入2.8万元的产品才能够成为代理商。
按照王鑫的说法,先购买2.8万元的产品目的是让记者了解尚赫。随着记者一再推辞买产品,王鑫干脆说:“你不买产品是不可能成为业务代表的,这点产品是很容易赚回来的。”
王鑫说,要做好尚赫代理的话,基本上每个店都要买至少两台尚赫TBS美容仪,“这台美容仪可以做美容、减肥、全身理疗、针灸、丰胸、塑形、梳理淋巴、排毒于一体,只要你有美容仪就可以开店了。我们免费培训减肥理疗美容手法,扶持开店,享受尚赫公司返点等全部待遇。只要你手里有两个客户,你就不赔钱,如果你连两个客户都不能找到,我劝你就别开店了。”
王鑫还向记者透露:“自己直接发展的小组成员的业绩归到你的总业绩,业绩越多,享受的提成点越大。很多代理商做到一定级别,主要收入来源并非自己直接卖出去的产品,大部分来自团队的业务提成。天津尚赫公司变相收取“入门费” 销售模式 涉嫌传销查看、回顾,为你提供更好的相关新闻信息。我发展一个代理商,会花很多时间,毫不保留地去培养他,协助他开发市场。教好了,带出来了,不管你做得再大,我都是有好处的。人心里都有一个小算盘,就算下面成员的级别超越了我,我依然可以拿到属于他的那份利益。”
总公司回应――
是个别经销商的个人行为
记者将情况反映给尚赫天津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个别经销商的个人行为,跟总公司无关,总公司会进行调查。
随后,记者又与尚赫辽宁副总级经销商商廷哲取得联系,对此,商廷哲回复称:我只是天津尚赫保健用品有限公司的一名经销商,代理销售公司产品,对于贵报所说的情况本人并不知情。
部门声音
变相收取入会费 涉嫌传销
省工商局公平交易执法处副处长陈文表示,根据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中第二章第七条内容,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
尚赫虽然取得了直销牌照,但是种种行为是否 涉嫌传销呢?陈文道出了两者的区别。
区别1 有无入门费
从根本来讲,直销是直接从厂家批发拿货,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因此,正规的直销企业是不存在入门费一说。恰恰相反,传销会收取硬性的入门费,数额在几百到千元不等。当然也有可能一些公司会以隐性的变通方式,比如认购费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获得回报。
区别2 是否需发展下线
一般直销企业除了通过直销员直接销售产品之外,还通过建立属于自己的店铺,直接从公司批货,一次性销售到顾客手中。而与此不同的非法传销则是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地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区别3 以下线业绩定回报
具体来讲,正规的直销企业,是根据自己销售出去的产品数量决定收入。而非法传销,则是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来源:辽宁法制
《湖南普天春 涉嫌传销欺诈涉嫌产品虚假宣传夸大功效》 精选七
中访网综合 1月28日,自媒体“邯郸沙圪瘩”曝出,河北崆山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传销。爆料指出:河北崆山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崆山酒业)打着大众创业与实体经济的模式从事着非法传销的活动。该公司采取直销倍增模式,不停的在全国各地开展多种培训招商会,以拉人头、发展下线高额回报的假创业模式运作市场。为了不让更多人上当受骗,受害者希望**监管部门和媒体给予查处曝光。
为了查明事实真相,爆料人一行前往河北省进行实地调查落实,据河北崆山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显示:该公司位于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黑城乡乔家庄村村西,在2014年10月24日注册,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法人代表是魏书帧。根据商务部公示信息:河北崆山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并未取得直销牌照。但是近年来“崆山酒业”却以直销倍增的模式在全国各地进行运作。
爆料人首先从“崆山酒业”的经营模式来看:1. 购买产品需入会,入会交纳会费办卡;2. 主要营销手段就是拉人头发展下线而不是卖产品的质量。3. 上线主要收入和盈利绝大部分取决于下线的销售业绩,下线发展下线或者卖出产品都跟上线挂钩,下线为了要生存不得不天天在外忙着拉更多下线,慢慢的已经不是在卖产品了,而是卖人头卖人情关系,而且伤害的都是周围的亲戚朋友; 以上几点都完全符合国家商务部门直销法第二章第七条传销行为的界定。
爆料人再从“崆山酒业”产品销售上来分析: 1.夸大产品效果,蒙骗消费者; “崆山酒业”实行的是团队计酬的奖金制度。《直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直销企业实行单层次直销,奖金制度不能实行团队计酬,否则就是涉嫌传销。河北崆山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奖金制度明眼人一看就是一个多层次的团队计酬方式。《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的定义是: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系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这就是说,“崆山酒业”的奖金制度已符合《禁止传销条例》明文规定的涉嫌传销的基本特征。多层次的团队计酬方式,国家是严厉禁止的,“崆山酒业”的奖金制度是明显涉嫌传销的。
爆料人公布“崆山酒业”奖金制度如下:崆山集团奖金制度1800、 3600、 7200 日封顶2000、 5000 、10000 。第一、广告分红。公司每周新增业绩5%加权分红(目前活动期每天定返10 20 40)第二、层奖分红。第一层100%,第二层以下50/%(等级小区业绩1:1)第三、量奖分红。6% 、8%、 10%。第四、互助分红。上两代2%,下一代1%、 2%、3%、4%。第五、福利奖。经销商小区业绩3万奖四川五粮液,乐山大佛,成都武侯祠,世界著名小吃一条街锦里等5日游。 业绩6万奖2000元手机或6000元产品。 业绩10万奖笔记本电脑, 业绩30万奖10万元左右的轿车一辆。 业绩80万奖30万轿车一辆。 业绩200万奖海景房一套。
资料图:河北崆山酒业集团在岐山湖会展中心举行项目启动仪式
中访网综合查询发现,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崆山酒业”奖金制度中混淆是非,制造假象,刻意隐藏传销的一些特征比如(取消了传销的层碰关系等)但“崆山酒业”传销的本质并未改变,符合《禁止传销条例》关于定性传销基本要素。
爆料人利益剖析 :“崆山酒业”的产品并不对外销售,只有会员才有资格购买,如此高额的返利,什么企业可以产出这么大利润?该公司如何发展下去?“崆山酒业”最明显的就是拉人头形成上下级关系,让参加者大量发展会员,该公司的经营模式中根本没有任何盈利点,所谓的多种盈利模式根本无法承担新入会员高额的返还支出和上层会员的提成返利,资金流转完全来源于庞大的会员基数。
爆料人分析“崆山酒业”产生的社会影响 : “崆山酒业”在做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情,旗下所有运营中心不对外销售,通过网上查询,该公司的产品价格高于市场价几倍左右,违反了社会市场规律。在高额返利疯狂模式下,多个省市,在全国大量开展“崆山酒业”运营中心,吸引会员的加入,造成大量的传销难民,给社会极坏的影响,“崆山酒业”疑是庞氏骗局。
所谓的庞氏骗局,山东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卫国、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耿利航等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说,这一模式的实质就是“拆东墙补西墙”,“没有正当收入,完全是拿后面的钱往前面‘堵’早晚要完的”,是一种最常见的投资诈骗,是金字塔骗局的变体,是一种新型的网络变种传销。望消费者误上当受骗,本网时刻关注“崆山酒业”进一步发展(该调查爆料有全程录音录像)。
《湖南普天春 涉嫌传销欺诈涉嫌产品虚假宣传夸大功效》 精选八
一些社交电商异变的背后
如果说朋友圈签名代表一个人的志向,那么1994年出生的朱峰算得上是一个正能量创业少年。
在微信朋友圈里,他的标签非常吸人眼球:“脉宝云店执行董事、聚梦宝团队创始人、引流裂变导师、成交达人资深顾问、5年微商实战经验、团队业绩稳居第一。”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刚刚进入市场的脉宝云店是一款海淘App,也被宣传为国内首家海淘创业平台。用户可以在缴纳保证金后成为脉宝云店的店主,转发商品信息到社交软件中,若有新人加入脉宝云店还可以获得奖励。
相比于店主,朱峰更愿意推荐对脉宝云店感兴趣的人成为代理商,虽然这需要多投入点儿,但“赚得更多”。
“最重要的是有一个自动赚钱的席位,早‘卡位’(提前站好位置)早赚钱。”虽然接触脉宝云店还不到半年,但朱峰俨然已是老手。在他看来,自己做的是用“脉宝云店带领你享受财富盛宴,走上人生巅峰”。
不过,这条“走上人生巅峰”的路可能并不平坦,甚至还游走在法治的灰色边缘。最近,脉宝云店因其“拉人头”发展网络等特点被质疑涉嫌网络传销。此前,小黑裙等采取类似方法急速发展起来的社交电商平台被微信封禁,另一社交电商平台云集微店则在近期收到市场监管部门的罚单,总额为958万元人民币。
在相关制度规范尚未出台的空窗期,社交电商平台正在经历一场异变。从“野蛮生长”到涉嫌传销,从快速致富到被指“忽悠”、“骗局”,社交电商还能走多远?
省去囤货、发货等环节的社交电商
说起自己做“脉宝云店”的起源,朱峰不得不提自己的女朋友兼“导师”赵星。今年3月,原来做微商的赵星,成为“脉宝云店”第一批加入的成员。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这两位90后管理的团队已达1000多人。
“我们团队散布在全国各地,我最大的一个市场在辽宁。”据赵星介绍,她的团队里,年纪最小的只有19岁。令人意外的是,他们团队的主要目标人群不是亲戚朋友,而是网上的陌生人。“有些熟人,他不一定会愿意跟你做,但是陌生人的话,他反而会更信任(你)。”
与微商不同,“脉宝云店”平台上有各类商品,微信用户只需缴纳360元保证金即可成为店主,可享受分享奖、消费奖、推荐奖三项收益,其中成功推荐一名新的店主即可获120元代金券。
在店主之外,另一个“更高级”的身份是代理商,也称“合伙人”。《脉宝云店奖金制度》显示,成为代理商的门槛更高,一、二、三级代理商所对应的投资金额分别为59200元、13200元、3800元,其中三级代理商可获得价值3800元的中脉生态产品套餐、10家一共价值3000元的脉宝云店铺,一、二级代理商可获得更多脉宝云店产品和店铺。
身为“执行董事”的朱峰对脉宝云店的产品布局非常清楚。据他观察,虽然成为代理商的最低门槛比店主的门槛资金高出10倍之多,但代理赚得更多。如果说店主赚钱靠的是拉新入伙,那么代理商靠的则是在一开始就成为店主的上级。“从你‘卡位’的那天起,比你晚加入的人都会滑落到你下面,以后他们的业绩都会和你发生关系。”
此外,朱峰还推荐了一种“躺着赚钱”的模式,他将其命名为“黄金三角”,即“三个点都由自己‘卡’,自己出钱”。朱峰以三级代理为例,顶点A3800元,左下角B3600元,右下角C3600元,总共出资11000元,因两个下角可以对碰出奖,可获得返利2100元。“如果你有闲钱,并且看好脉宝的趋势,不妨试试黄金三角。”朱峰说。
从微商起步的赵星已经有些瞧不上微商了。在她看来,现在微商的名声不好,而且“如果自己不去主动卖货或者招代理的话,(微商)是没有收入的,但是这个模式(脉宝云店模式)的话,即使你不动,你还是可以有收入。”
谈及脉宝云店与微商的区别,朱峰说,微商需要自己选货、发货,还存在囤货风险,而脉宝云店省去了囤货、发货等环节。“脉宝云店是跟厂家直接挂钩的,直接是出厂价,而且他把中间的推广的利润全部给消费者。”他对这样的销售模式深信不疑。在他们看来,脉宝云店的模式是把日常的消费支出转化为一种投资,其产品“绝对是正品,价格也比代购优惠”。
不过,在朱峰提供的“代理商套餐表”中,记者发现大部分产品存在价格虚高的情况。比如三级代理套餐包中的“中脉有乐生命活能饮(4瓶装)”标价为3390元,一级代理套餐包中的“中脉远红磁性保健功能床垫180cm*200cm”标价为23500元,远超一般的市场价格。
专家:“拉人入伙”“三级分销”涉嫌传销
如今,朱峰和赵星他们做的事正被人质疑为传销。
“今天早上还有人举报脉宝云店的事情。”当记者就脉宝云店的经营模式向中国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咨询时,他回应说。他认为,这种变着花样收取入门费,发展下线的形式是借助互联网升级换代的传销新形式。
不过赵星等人并不认为自己做的事业违规。虽然前段时间云集微店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罚款,但在赵星看来,云集微店之所以被封,是因为它没有直销牌照。
“我们是合法的直销,因为我们有直销的牌照,而且我们的牌照是中国2006年第一批颁发的直销牌照。”话刚说完,朱峰给记者发来了一张电子版的“直销经营许可证”,该电子照片上标注的企业名称是“南京中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据了解,南京中脉的确是首批获得商务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于2009年正式启动直销事业。不过,脉宝云店官网上也并未显示脉宝云店是南京中脉旗下的分支机构。
《直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明文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
“拥有直销牌照的企业,也要具体剖析其模式是否超出直销的范畴。”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律师指出,不同于传统传销采取拘禁等人身限制手段,部分社交电商通过互联网渠道发展传销,往往通过商业利益吸引和说服等形式“捆绑”下线。
赵占领告诉记者,社交电商是否涉嫌传销存在几个判断标准:是否需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是否分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是否根据下线获利,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返佣”。
中国互联网协会微商工作组秘书长、创奇社交电商研究中心首席专家于立娟接触过许多社交电商、直销企业。根据她的了解,业内确实存在一些相对于直销企业总部非常独立的经销商,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认知,监管和约束不严,这些经销商可能有违法行为,如果不加以管理,其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
即使被罚,依然有人很着迷
相比传统传销,社交电商的传销模式更具有迷惑性和隐蔽性。李旭说,部分社交电商借助互联网渠道发展传销,实现跨地域性的传播,涉及人群更广泛,圈钱的金额更高,同时存在隐蔽性高、查处取证困难等问题。
这些概括性的特征似乎有些抽象,但一些实际的案例给部分涉嫌传销的社交电商的危害写下了注脚。
最近,看到云集微店被处罚的新闻后,王丽和父亲一直在发愁,到底怎么才能把妈妈从云集微店的事业中劝出来。“我和我爸一直劝,但是我妈就觉得我们不支持她事业,反而说我们思想不够先进。”王丽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一年前,在同事的邀请下,王丽的妈妈缴纳了365元的会员费,正式成为云集微店的一名店主。“在上面买的东西很划算又都是好东西,还比超市的便宜。”回家后,她兴奋地和家人分享着“赚钱的商机”。
起初,王丽以为母亲只是三分钟热度,很快就会放弃。没想到妈妈随后加入了各种微信培训群,每天定点守在群里听“老师”发语音。出于好奇,王丽旁听了2次微信语音课,“感觉就是讲空话、“喂鸡汤”,一直都在介绍它们(云集微店)是先进的。”
“导师还鼓励我妈发展业绩,我妈就打电话让她的朋友注册。”王丽描述了母亲发展业绩的线路:先是“跟不要钱一样”买了几箱护手霜,然后谁来扫码注册会员就送谁一瓶。甚至附近一家按摩店里的师傅也在她的催促和劝说下,注册成了云集微店的会员。
面对云集微店涉嫌传销的言论,王丽妈妈的回答十分淡定:“不就罚点钱嘛!”但在王丽看来,云集微店的商品质量还有待检验,她并不看好妈妈的这份生意。“在云集微店买的很多外国的东西,我都不敢信。有次买的俄罗斯蛋糕,用料还不及小蛋糕店的东西。”
制定行业标准赶不上变化速度
屡屡出现的社交电商涉嫌传销事件不仅让一些消费者及其家人受到困扰,也给社交电商行业未来的发展蒙上阴影。
中国互联网协会微商工作组发布的《2017中国社交电商和微商行业发展报告》显示,社交平台已成为消费者网购的一个渠道。以社交电商的一个代表微商行业为例,2017年微商行业发展规模预计将达6835.8亿元,从业人数将达2018.8万人,可望保持超过85%的高速增长。社交电商甚至被业内认为可能是电商发展的下一个方向。
《2016移动社交电商用户消费行为报告》显示,移动社交电商用户流量分布集中度较高,63.1%的流量来自朋友圈分享,23.79%的流量来自于群聊,单聊占比12.71%。报告认为,这种分布契合了“以微信为代表的移动社交产品,带领电商进入了3.0时代”的行业现状。
凭借去中心化、多流量入口、特定消费场景精准匹配消费群体等特点,社交电商的营销成本**降低。但若处理不好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就可能失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事实上,市场监管部门已采取不少措施治理社交电商领域涉嫌传销的乱象。除浙江工商部门近期针对云集微商的巨额罚款外,7月28日,工商总局还印发了《关于做好近期打击网络传销重要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对所罗门矩阵、中券资本、摩能国际、中贝蛋业、旅爸爸等涉嫌网络传销案、事件进行摸排,加强监控,适时、视情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也在研究对包括微商在内的社交电商的管理办法。据媒体报道,8月21日,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韦犁副司长一行到深圳市考察微商发展与监管工作,考察组一行到腾讯网总部实地了解微商发展状况,就如何促进微商发展与管理等问题,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座谈和交流。
于立娟表示,最近出现了不少问题,监管部门也在研究管理制度。但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制度建设面临挑战。一是网上行为更加私密,发现案件比较难,往往要依靠消费者投诉举报;二是不少事件通过网络裂变,发生速度太快,监管跟不上;三是有些违法微商把信息传播和交易行为切割开。比如在微信上交流,但在其他渠道交易,导致违规行为碎片化,难以举证;四是工商等管理部门是区域化管理,而很多违规事件通过互联网跨区域实施,给监管提出更多挑战。
据于立娟介绍,今年,社交电商行业标准《社交电商经营规范》的起草已经启动。这部行业标准的制定,将对推动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保护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起到重大作用。
她透露,该标准起草工作大概需要10~12个月完成,与一般行业标准通常18个月的起草周期相比,速度已经很快。但是,社交电商领域的发展和变化太快,她感觉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的脚步总是差一截儿,还需要在各方的努力之下尽早完成。
对此,赵占领建议,在专门的行业监管制度规范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工商部门的行政监管责任重大,应加强对社交电商模式的合法性的监管。
李旭也提到,为规范社交电商,执法部门应早发现早预警早查处,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传销组织黑名单等,避免老百姓卷入传销组织。
《湖南普天春 涉嫌传销欺诈涉嫌产品虚假宣传夸大功效》 精选九
据安天移动安全情报分析团队发现,2017年第四季度仍然有大量涉及传销及相关诈骗活动的团伙以各种形式在我国互联网上活跃,其中,又以移动端应用及专题网站(包含PC端及为移动端优化过的子站点)为甚。此外,安天列举了30多个涉嫌传销和诈骗的App 。
互联网传销相较传统的传销诈骗活动,在危害范围、危害程度方面都更大,但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行为也都相较而言更难:一些传销诈骗组织开始以“电子商务”、“网络团购”、“网赚”、“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络加盟”、“虚拟币投资”等名义拉人头发展下线,攫取巨额不法利益的同时,致使大量网民受害者深陷泥潭,遭受大额甚至巨额的经济损失;更有一些团伙精心筹划“擦边球”套路,以正规直销业务备案领取国家商务部颁发的直销许可,一定程度上规避监管的同时也打消了许多参与者的疑心,但实质上则是利用《直销经营许可》从事传销诈骗活动。
这些类型的应用及网站,往往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传播:
线上群组推广传播,如QQ群、微信群等
此种传播方式往往自成一个闭环,如群组可能伪装为“网赚”、“创客”、“兼职”、“报单”等合法的邀请制群组,受害者往往只能通过群组已有成员邀请加入,或是通过支付一定“入群费”加入,继而通过群内推广进入其平台(App或网站等),亦有利用群组本身进行直接传销的行为(多见于微信群)。受害者在单一群组中可能接触到多个与传销诈骗相关的平台,容易使单一用户遭受多次诈骗损失。
线上平台推广传播,如微博、贴吧、各类专题论坛甚至手游等
此种传播方式往往本着“广撒网”的思路,通过传统的消息发布配合其具备吸引力的文案,进行其平台(App或网站等)推广;而推广平台也视乎其声称业务不同,可能以各类具备社交或聊天功能的平台作为推广载体。
线下熟人间推广传播
此种传播方式更类似于传统线下传销,与其不同的是其以互联网平台(App或网站等)为传播及诈骗业务开展载体。
线下推广传播,如地铁公交站要求扫码,公共场合小广告贴条等
此种传播方式一般通过扫码后的应用下载或扫码后进行人工营销达成,其模式与线下熟人推广较为类似,不过多赘述。
安天安全情报分析团队筛选出了可能与传销诈骗类事件相关的移动端应用 30 余项,其中近几个月仍然活跃,影响用户数量较多,可能造成较大不良社会、经济影响的十余项,如下表所示。
来源雷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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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普天春 涉嫌传销欺诈涉嫌产品虚假宣传夸大功效》 精选十
安天移动安全情报分析团队发现,2017年第四季度仍然有大量涉及传销及相关诈骗活动的团伙以各种形式在我国互联网上活跃,其中,又以移动端应用及专题网站(包含PC端及为移动端优化过的子站点)为甚。此外,安天列举了30多个涉嫌传销和诈骗的App 。
互联网传销相较传统的传销诈骗活动,在危害范围、危害程度方面都更大,但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行为也都相较而言更难:一些传销诈骗组织开始以“电子商务”、“网络团购”、“网赚”、“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络加盟”、“虚拟币投资”等名义拉人头发展下线,攫取巨额不法利益的同时,致使大量网民受害者深陷泥潭,遭受大额甚至巨额的经济损失;更有一些团伙精心筹划“擦边球”套路,以正规直销业务备案领取国家商务部颁发的直销许可,一定程度上规避监管的同时也打消了许多参与者的疑心,但实质上则是利用《直销经营许可》从事传销诈骗活动。
这些类型的应用及网站,往往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传播:
•线上群组推广传播,如QQ群、微信群等
此种传播方式往往自成一个闭环,如群组可能伪装为“网赚”、“创客”、“兼职”、“报单”等合法的邀请制群组,受害者往往只能通过群组已有成员邀请加入,或是通过支付一定“入群费”加入,继而通过群内推广进入其平台(App或网站等),亦有利用群组本身进行直接传销的行为(多见于微信群)。受害者在单一群组中可能接触到多个与传销诈骗相关的平台,容易使单一用户遭受多次诈骗损失。
•线上平台推广传播,如微博、贴吧、各类专题论坛甚至手游等
此种传播方式往往本着“广撒网”的思路,通过传统的消息发布配合其具备吸引力的文案,进行其平台(App或网站等)推广;而推广平台也视乎其声称业务不同,可能以各类具备社交或聊天功能的平台作为推广载体。
•线下熟人间推广传播
此种传播方式更类似于传统线下传销,与其不同的是其以互联网平台(App或网站等)为传播及诈骗业务开展载体。
•线下推广传播,如地铁公交站要求扫码,公共场合小广告贴条等
此种传播方式一般通过扫码后的应用下载或扫码后进行人工营销达成,其模式与线下熟人推广较为类似,不过多赘述。
雷锋网了解到,安天安全情报分析团队筛选出了可能与传销诈骗类事件相关的移动端应用 30 余项,其中近几个月仍然活跃,影响用户数量较多,可能造成较大不良社会、经济影响的十余项,如下表所示。
文章来源:雷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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