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传销曝光 注意:“即拼商城”母公司因涉嫌网络传销 被罚100多万元

注意:“即拼商城”母公司因涉嫌网络传销 被罚100多万元

11月8日,中国江西网发布江西省曝光网络消费十大典型案例,融媒新发现注意到,其中“涉嫌网络传销 广州一公司被罚138万余元”引起网友关注。 据案例显示,广州…

注意:“即拼商城”母公司因涉嫌网络传销 被罚100多万元

11月8日,中国江西网发布江西省曝光网络消费十大典型案例,融媒新发现注意到,其中“涉嫌网络传销 广州一公司被罚138万余元”引起网友关注。

据案例显示,广州某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其开设的“即拼商城”微信公众号和“即拼”手机APP,以注册制在上饶发展会员和下线。要求参与人员购买其指定的商品即可获得管理员资格,并要求管理员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方式,推销指定商品,形成金字塔结构的上下线关系。当事人根据管理员发展的直接会员和间接会员数量以及发展的会员购买其他商品的金额,计算和给付报酬。

当事人的行为属于《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传销行为。上饶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8.4505万元,并处以罚款50万元,罚没款合计138.4505万元。

注意:“即拼商城”母公司因涉嫌网络传销 被罚100多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即拼商城”运营方就是广州格调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20年11月24日,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广州格调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佳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刘东兴涉嫌传销一案中,为防止上述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16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上述名下价值998万元的财产或财产性权益。

经查,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保全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九条之规定。法院最终判定,冻结广州格调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共计616万元、广州佳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16万元、刘东兴66万元。

 

注意:“即拼商城”母公司因涉嫌网络传销 被罚100多万元

据天眼查APP显示,广州格调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19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吴桂林,上述行政裁定书被申请人刘东兴系该公司监事。2019年曾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该公司软件著作是“即拼商城平台”。

广州佳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14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杨明超,持股85%,刘伟杰持股15%。该公司网站备案是“甄选电子商务”。

那么,即拼商城为何会涉嫌传销呢?据相关媒体报道,即拼推出七人拼团的模式,例如:2号和3号是1号直接推荐,直接推荐收益是150元/人*2人=300元,4—7号是1号间接推荐,间接推荐收益是120元/人*4人=480元,合计就是780元拼团1次,发放一个399元的爆品(自己在后台选择的),扣除399元,拼团一次赚钱就是:780-399=3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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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人拼团层层裂变的盈利模式,即直推150元,系统滑落120元,七人拼团每个团收益720-900元,区块链技术+溯源技术上帮下扶,互利共赢。”即拼相关人士表示道。

计算:每天成功拼团50次
每天收益:900X50=45000
每月收益:45000X30=1350000
每年收益:1350000X12=16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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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拼团的特色是终身投资399元一次,购买399礼包;成为团长发起拼团,拼团赚钱还有免费的礼包;一次拼团赚钱381元,相当于是自己投入399元的95.49%投资回报率,收益可以成线性增长。”以上即拼商城相关人士表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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