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2900元能赚180万? 就是“中绿”传销圈套
发表时间:2019-10-10文章来源:反传销中心网总浏览数: 次
“出资2900元能赚180万元,出资43500元能赚1.5亿元。上渠道当上司理后保底每月23.8万元。”莫非天上掉馅饼了吗?实践这是“中绿”传销圈套。近来,
“出资2900元能赚180万元,出资43500元能赚1.5亿元。上渠道当上司理后保底每月23.8万元。”莫非天上掉馅饼了吗?实践这是“中绿”传销圈套。近来,“中绿”传销的一名科长等级因犯安排、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法院判刑了。
经审理查明,中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典型的传销安排,沿袭“五级三阶制”的拉人头式传销违法手法,并对外声称,出资2900元能赚180万元,出资43500元能赚1.5亿元。上渠道当上司理后保底每月23.8万元。
该传销安排是以高额报答为钓饵,要求参加者出资2900元,即可取得参加资历,而且参加人员最低开展两个人作为下线,被开展的人员再开展两人参加的次序组成层级。
该传销组织并按照传销人员发展的人数来确定这些传销人员的等级地位,具体确定等级。发展1至2单为业务员,3至9单为组长,10至64单为主任,65至392单为科长,发展到392单以上晋升为经理。另外,传销人员每发展一个缴纳2900元的下线人员可以获得返利375元,发展一个缴纳43500元的下线人员,可以获得返利6375元。
2013年9月,被告人刘某斌通过徐某加入中绿传销组织(沧州)福建网。
2015年4月,刘某斌发展的下线达到科长级别,其晋升为扶持科长,负责传销团队的网络运营管理,组织成员以在网上谈男女朋友、介绍工作、合伙经商的手段将人骗入传销窝点。
并采用金字塔的模式,持续拉人头发展下线,传销组织以五级三阶的奖励为诱惑,通过接待、谈心、讲课等方式,让被发展过来的新成员最少缴纳一单2900元,再以缴纳的单数确定级别。
扶持科长除了上述工作外,还需要在向各个寝室长传达,经理分配的主要任务,并交代各寝室长接待、管理、引领组织新发展的成员,使新朋友尽快交钱,加入传销组织,教新成员发展下线,提升业绩。
同年下半年刘某斌成为范某网下的网上科长,主要扮演“成功人士”的身份引诱新人加入“中绿”传销。
2017年9月,中绿传销组织(沧州)福建网被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立案侦查打击后,该网衍生的安徽网经理苗某逃跑,其网下传销团队成员大部分各奔东西,少部分留守人员也无人管理,该传销网络处于瘫痪状态。
2018年8月,刘某斌接管了苗某网下传销团队,开始聚拢分散各处的中绿传销组织网下成员,整合更换传销寝室,任命新的寝室领导,积极发展新的下线,短时间内恢复了该传销网络的运营,使得该网络死灰复燃。刘某斌在中绿传销网络的延续、发展中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2019年3月6日,刘某斌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5日,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认为,刘某斌作为传销组织的领导人员,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刘某斌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
宣判后,刘某斌以“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二审法院改判其无罪”为由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斌2013年加入“中绿”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其负责传销团队的网络运营管理。经一审庭审举证、质证的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证实,足以认定其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故刘某斌的上诉意见,本院依法不予采信。
近日,二审法院认定刘某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驳回刘某斌上诉,维持原判。
经审理查明,中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典型的传销安排,沿袭“五级三阶制”的拉人头式传销违法手法,并对外声称,出资2900元能赚180万元,出资43500元能赚1.5亿元。上渠道当上司理后保底每月23.8万元。
该传销安排是以高额报答为钓饵,要求参加者出资2900元,即可取得参加资历,而且参加人员最低开展两个人作为下线,被开展的人员再开展两人参加的次序组成层级。
该传销组织并按照传销人员发展的人数来确定这些传销人员的等级地位,具体确定等级。发展1至2单为业务员,3至9单为组长,10至64单为主任,65至392单为科长,发展到392单以上晋升为经理。另外,传销人员每发展一个缴纳2900元的下线人员可以获得返利375元,发展一个缴纳43500元的下线人员,可以获得返利6375元。
2013年9月,被告人刘某斌通过徐某加入中绿传销组织(沧州)福建网。
2015年4月,刘某斌发展的下线达到科长级别,其晋升为扶持科长,负责传销团队的网络运营管理,组织成员以在网上谈男女朋友、介绍工作、合伙经商的手段将人骗入传销窝点。
并采用金字塔的模式,持续拉人头发展下线,传销组织以五级三阶的奖励为诱惑,通过接待、谈心、讲课等方式,让被发展过来的新成员最少缴纳一单2900元,再以缴纳的单数确定级别。
扶持科长除了上述工作外,还需要在向各个寝室长传达,经理分配的主要任务,并交代各寝室长接待、管理、引领组织新发展的成员,使新朋友尽快交钱,加入传销组织,教新成员发展下线,提升业绩。
同年下半年刘某斌成为范某网下的网上科长,主要扮演“成功人士”的身份引诱新人加入“中绿”传销。
2017年9月,中绿传销组织(沧州)福建网被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立案侦查打击后,该网衍生的安徽网经理苗某逃跑,其网下传销团队成员大部分各奔东西,少部分留守人员也无人管理,该传销网络处于瘫痪状态。
2018年8月,刘某斌接管了苗某网下传销团队,开始聚拢分散各处的中绿传销组织网下成员,整合更换传销寝室,任命新的寝室领导,积极发展新的下线,短时间内恢复了该传销网络的运营,使得该网络死灰复燃。刘某斌在中绿传销网络的延续、发展中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2019年3月6日,刘某斌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5日,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认为,刘某斌作为传销组织的领导人员,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刘某斌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
宣判后,刘某斌以“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二审法院改判其无罪”为由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斌2013年加入“中绿”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其负责传销团队的网络运营管理。经一审庭审举证、质证的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证实,足以认定其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故刘某斌的上诉意见,本院依法不予采信。
近日,二审法院认定刘某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驳回刘某斌上诉,维持原判。
(请扫码咨询反传销365网的霄云老师微信号码)
霄云老师热线:18600831054(8:00-21:00咨询)
霄云老师热线:18600831054(8:00-21:00咨询)
免责声明:以上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请及时联系Email:fcx365cn@163.com,我们将迅速处理。如您想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出处。
- 网友曝光:鞍山传销组织骗人洗脑过程
- 一女子讲述被网友以找工作的名义骗至内蒙古包头传销一年
- 涉案2亿的传销骗局:2800元就能当“老板”?(图文)
- 4天,600公里!被骗至传销窝点的女子被成功解救
- 小伙被女网友骗入蝶贝蕾传销窝点 想离开要背20万字的传销笔记
- 北派传销:行业制度课漏洞,小编与您分享秦皇岛中绿传销内幕
- 秦皇岛圆梦园中国梦碑因被传销分子利用部分雕塑被拆除(传销揭秘
- 洛华侬传销以谈对象彩礼向家中要钱,新型骗婚式传销要小心
- 陕西商洛传销团伙对新人不听话的就打,吃魔鬼椒和柠檬片
- 传销笔记:如何将网友以“恋爱”的名义拉入传销组织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反传销365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网站电子邮箱:fcx365cn@163.com。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反传销365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网站电子邮箱:fcx365cn@163.com。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