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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数十名做69800元1040工程的传销头目被判刑

发表时间:2017-01-20文章来源:云南网(昆明)总浏览数:
昨天,呈贡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特大传销案,45名传销头目过堂,传销头目张某夫妇在法庭上说,他们也是被亲戚骗进来,又用同样的手段骗亲朋好友。“老总”穷困潦倒今年42岁的张某,来自湖南,两年前加入

    昨天,呈贡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特大传销案,45名传销头目过堂,传销头目张某夫妇在法庭上说,他们也是被亲戚骗进来,又用同样的手段骗亲朋好友。

“老总”穷困潦倒

今年42岁的张某,来自湖南,两年前加入了这个传销组织,并已晋升到该组织的最高级别——“老总”,但他并未像该组织最初鼓吹的那般每个月能分红20万元,反倒是穷困潦倒。

民警抓获张某时,发现他的出租房里只有木板拼凑的一张床,一个电饭锅。张某虽是“老总”,白天吃的是光饭,连菜都买不起,更别说肉了;晚上睡的是硬板床。

张某说,他加入传销组织后,拼命发展下线,还把自己的亲戚骗进这个组织,心想只要坐上“老总”位置后,一个月就能拿到20万元分红。当他最终晋升到“老总”时,却发现所谓分红只是泡影。

法庭上,张某夫妇说:“我们上有70多岁的父母,下有几岁的孩子,我们夫妻俩被抓后,老人娃娃都没人照顾,想起来非常后悔。”

基本只骗外省人

“这个组织基本上只吸收外地人,不要昆明本地人。发展新成员时,他们多以搞蔬菜花卉批发、做建筑工程的名义邀请对方来考察。把人骗到昆明后,才说出实情——他们干的其实是网络销售。其实,他们连一棵白菜、一朵花都不卖。”

从公诉机关宣读的起诉书看,这个传销组织人员主要来自重庆、湖南、四川、广东等地。

公诉人说,如果新人愿意加入传销组织,就要认购每份3800元的“人头费”,成为实习业务员。之后根据“五级三晋制”发展下线,逐级晋升——分别为实习业务员(购买份额1~2份)、业务员(3~9份)、主任(10~64份)、经理(65~599份)、老总(600份以上)。也可以交69800元,一次性认购21份,实现传销组织鼓吹的“两年可挣1040万元的神话”。

在呈贡租房50多套

呈贡区检察院指控:2014年7月以来,这个以重庆籍杨小松、张明小等人为主要成员的传销组织,从贵阳搬迁到呈贡区,在呈贡区风华俊园、沁园等小区租用大量房屋,以投资、做生意为名,将亲戚、朋友、同乡等骗到呈贡,采取多种方式强化洗脑,谎称“自愿连锁经营”是国家政府扶持的“阳光工程”项目,鼓吹这种模式是财富再分配,是个人致富的好办法,引诱他人购买份额加入。

这个传销组织被称为呈贡一片区,片区设有教育总监、自律总监、申购总监、经晨总监、能力总监等职位,该片区到案发时发展为6个家庭,每个家庭按照上述职位进行管理,家庭以教育总监名字命名。

从2014年7月到2016年5月,该传销组织在呈贡区租住房屋50多套,主要用于开展传销活动的走访、授课及日常居住,参与传销人员达150多人。

公诉机关认为:杨小松、张明小等45名被告人以推销商品等经营活动为名,引诱参加者发展下线,骗取财物,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案情复杂,此案未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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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0阳光工程”传销谎言! 所谓1040阳光工程,组织者一般以游玩为理由,带亲友参观项目,宣称“项目实际是由中央操盘,在地方政府布局,暗中实施的一个 国家秘密政策 ,目的是利用该项目为地方政府吸聚资金,实现中国经济增长,防止资本流入境外,是一种 国家战略 ,受地方政府保护”的言论来蛊惑人心,并通过各种方式对受骗者进行洗脑。与以往的模式不同,“1040阳光工程”模式的组织者摒弃了传统扣押人质、限制人身自由等明显违法行为,变为好吃好喝款待的温柔政策和宣称不愿意可以随时走人的自由管理制度,因此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和欺骗性。而传销人员一般选择身边最亲近的人下手,以亲带亲,到最后往往一大家子人都进了组织,这是因为亲朋好友更容易相信,防备心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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