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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一吃黑”传销模式骗了近4万人!公司副总经理在湖南获刑

发表时间:2019-09-20文章来源:资金盘揭晓总浏览数:
2017年4月份左右,段某某决定将传销模式由“双轨制升级为“太阳线”模式(即“三级分销制”),双轨制模式的后台系统经营至2017年5月21日关网,随即委托深圳升腾公司对“汇鑫集群电子商城系统”进行了相应修改。

虚构多重身份、借鉴“一吃黑”的传销模式、开发商城系统,以发展“三农”、推广非转基因农产品、兜售原始股等方式大肆进行虚假宣传,发展下线近4万人。近日,该传销公司的副总经理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警方现场扣押传销资金1410万元

2016年11月份,段某某虚构其为在职将军、国务院国情调研员、邓办工作人员、某某副总理助理等身份,纠集王某飞以及张某武等人,以空壳公司北京汇鑫集群国际咨询管理中心为载体,以发展“三农”、推广其研发的非转基因农产品、原始股为名,通过网络、微信、现场推广、与农业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大肆进行虚假宣传,吸引人们缴纳会员费成为会员,并以发展下线人员作为返利依据。

2016年12月1日,段某某聘请深圳升腾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升腾公司)参考和借鉴“一吃黑”的传销模式,开发了汇鑫集群电子商城系统双轨制会员系统,并利用该系统进行会员管理。

该传销模式为:会员入会缴费分三个档次1960元、8000元、28000元,每个会员可以发展两个下线,分左右两区以一推二、二推四、四推八的方式发展会员。发展下线可以获得推广奖、管理奖、激励奖。

2017年2月份,段某某为更好吸引他人入会,指使其女儿金某与汪某等人成立重庆集群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集群公司),通过该公司建立线上“汇鑫为民直供超市”、负责发展会员经营线下“汇鑫为民直供超市”加盟店,对外宣称“汇鑫为民直供超市”销售的农产品均为汇鑫集群研发的非转基因产品,实则均为在市场上购买的普通商品。

该公司挂名的法定代表人是肖进,金某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管理人。该公司的业务是针对会员搞“汇鑫为民超市”线上线下服务,另外就是为会员制作并发送会员证、会徽、礼品包。汪某出任该公司副总经理,负责人员招聘、与金某指定的产品对接、与厂商协调沟通等公司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管理市场部、品牌事业部、工程部等部门,主要对“朴耕者”、“汇鑫为民”二个品牌协调沟通。

2017年4月份左右,段某某决定将传销模式由“双轨制升级为“太阳线”模式(即“三级分销制”),双轨制模式的后台系统经营至2017年5月21日关网,随即委托深圳升腾公司对“汇鑫集群电子商城系统”进行了相应修改。

2017年7月4日,新版的“太阳线”模式正式开网注册,之前的平台会员数据迁移至新系统沿用。

重庆集群公司规定,入会缴费2000元到50000不等的费用就能成为会员后,发展下线可以获得推广奖、贡献奖和团队奖。

所有奖金在后台系统中均以各种三农券的形式体现,可以提现和用于新会员缴费充值。

2018年2月至6月期间,湘乡市公安局在湖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湘潭市公安局的指导下,在北京、重庆、济南、长沙4个战区同时收网,一举抓获传销组织主要成员13人,现场扣押现金1410万元。

警方押解该传销骨干人员

截至2018年2月21日,该传销团伙先后在全国成立30家汇鑫分公司,在13个省市召开大型宣讲推广活动,一年发展会员3.9万余人,收取传销资金2亿余元。

2019年4月2日,汪某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湘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30日被批准逮捕。8月20日,湘乡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8月30日,湘乡市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的规定,判处汪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此文来源于金融骗局预警,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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