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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在网络上的骗局没拿到本钱的难友,大有希望了

这是一个很可喜的信号,对于广大难友来说是一种利好。所以,此刻广大难友应该把自己的心声表达出来!望大家转发呼吁,拒定非吸,严惩诈骗! 这场金灾雷潮本来就是一场涉及千万受害家庭的大事情…

好消息:在网络上的骗局没拿到本钱的难友,大有希望了

这是一个很可喜的信号,对于广大难友来说是一种利好。所以,此刻广大难友应该把自己的心声表达出来!望大家转发呼吁,拒定非吸,严惩诈骗!

这场金灾雷潮本来就是一场涉及千万受害家庭的大事情,唯有通过高层的铁腕推动,地方才会从本质上关注金灾受害群众的本金返还问题,才有可能要求各地方各部门要尽快破案全力追赃,要求所有问题平台必须做到全额100%退还受害群众本金。
广大出借人合法的拿息冲动,不构成犯罪,如果借贷公司不能提供比银行高些的利息,老百姓不会出借,他们的钱仍然还存银行,那么这场民间网贷雷潮就不会存在。
民间网贷雷潮在后,非法集资罪名的出现在前。广大出借人人与这些借贷公司都签有正规合同。
 
如果借贷公司将钱用到了实体上,如合同约定的那样,一旦出现项目资金断链,不能给出借人按约兑付本息,那就是“合同纠纷”,如果借贷公司将老百姓的出借款转移了、挥霍了,那就是“金融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犯罪人直接非法收集资金谎称去做某事,关键还有一点就是“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从这两点来看,显然不符合众多金融案件的情况!

《刑法》还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合同诈骗的3条特征都完全符合众多金融案件的情况,所以金融案件是“合同诈骗案”,而不是所谓的“非吸”!所以广大出借人的诉求是:应以合同诈骗立案!

很多受害人都失去了信心,都不知道今年该怎么办了。请再坚持一下,坚持才有希望。

如果你也是一名受害者,请转发,让更多人知道这个信息,大家都参与进来,坚决打赢这场反诈骗和保护伞的战争。

我们坚决不同意非法集资,非法传销,我们是被骗了,坚决要求退回我们的血汗钱!建议改判诈骗,全额赔付,不能让老百姓为失误和诈骗犯的罪恶买单。

如果你的平台没有退钱并一直拖欠,请你赶快关注订阅下方“清退调查部”,留言反映给我们。我们每天都在接收平台清退的情况,并且持续跟踪关注大家所反映的平台,反映人数越多,说明这家平台的情况越严重,越优先关注并处理。

文章来源:网络,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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