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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揭露各种网络传销“陷阱”,要注意了

发表时间:2021-11-21文章来源:云南法治网总浏览数:
编者按:目前,网络传销标的物除了传统的健身器材、保健品、卫生化妆用品等实物产品外,还出现了网络商业广告通讯数据量、经营资金份额、计算机软件、网络远程教育、网络服

法眼揭露各种网络传销“陷阱”,要注意了

编者按:

目前,网络传销标的物除了传统的健身器材、保健品、卫生化妆用品等实物产品外,还出现了网络商业广告通讯数据量、经营资金份额、计算机软件、网络远程教育、网络服务空间容量等虚拟服务甚至虚拟概念,传销标的类型趋于复杂化、虚拟化且不易于判断识别。

由于网络传销改变了传统传销的大团队运作、大规模集中、大场所培训、大尺度宣传的运作模式,主要通过QQ、MSN、UC等聊天工具进行沟通联络,其资金交易主要通过网上银行、网上支付(结算)等方式运作,网络传销实现了从发布信息、发展人员、计提报酬、资金结算到会员管理等一系列活动的网络化。由于网络所具有的虚拟性、无边界性、开放性和快捷性,网络传销呈现出了传销标的虚拟化、组织策划隐蔽化、管理运作远程化、传销活动高效化、危害结果社会化等特点,传播地域更广、违法活动更加隐蔽,识别防范难、认定处置难。

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外出务工人员以及在校学生深入了解认识网络传销欺诈本质及其严重危害性,通过加大力度强化打击传销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知识的普及宣传,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自身防骗技能和增强免疫力,做到自觉了解认识、识别防范、拒绝抵制和远离传销诱惑之目的,省打传办、省市场监管局整理出了《识别防范网络传销有关知识》宣传警示材料,希望通过组织开展相关宣传警示活动,积极倡导“防范传销从我做起、打击传销人人有责”理念,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识别防范、拒绝抵制传销意识能力,努力构建“人人参与、协调联动、群防群控、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努力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为构建智慧、和谐、平安、健康、发展、美丽云南作出应有贡献。

1、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根据传销的主要特征和主要表现形式不同,把传销区分为“拉人头”式、“收取入门费”式和“团队计酬”式传销;根据传销的发展演变和手段方法不同,可以把传销区分为传统传销(也叫异地聚集型传销)和网络传销(也叫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

法眼揭露各种网络传销“陷阱”,要注意了

2、网络传销

网络传销是以互联网为平台的新型传销方式,是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传销。网络传销通过特定网站网页(社交平台)发布传销信息,往往打着电子商务、免费获利、消费返还、网上创业、投资理财、爱心互助、网络博彩(游戏)、资本运作等时髦又“泛政治化”的幌子行传销之实,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它与传统传销并没有本质区别,主要采取通过利用网上银行、网上支付等方式收缴入门费或者会费,直接(或间接)诱骗拉人作为自己的下线从而获利。目前,网络传销主要有“纯网式”和“嫁接式”两大类型。

3、传销三大特征

传销的三大特征是:发展人员、组成网络、复式计酬。发展人员即推荐(介绍)加入,是指加入传销组织或者成为传销运营者招募的人员必须通过组织内或者运营者已招募的人员推荐(介绍),才能加入传销组织,取得成为组织一员的资格;只要成为组织的一员,就可以获得推荐(介绍)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组成网络是指通过推荐(介绍)加入组成网络,组织内部形成推介者、被推介者的上下线隶属关系和层层推荐(介绍)形成的人际组成网络,采用这种上、下线间的人际关系来达到组织在管理、发展、谋取利益等方面的目的。复式计酬(或称层层返利)是指参加者可以从其个人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中获得报酬或返利,也可以从其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者返利,还可以从其发展下线推荐(介绍)加入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4、传销欺诈本质

传销的本质是欺诈(致幻), 传销的噱头是一夜暴富(画烧饼),传销的发展是不断变换噱头(必须),传销的主要特征是拉人头(人脉),传销的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根本特点是传而不销或者真传假销。

5、传销行为构成要件

传销具有以下两个基本要件:一是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推荐(介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推荐(介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链”。二是计酬要件,即复式计酬。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

6、“拉人头”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其突出的特征和主要表现是,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同时也具有收取“入门费”和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征。

法眼揭露各种网络传销“陷阱”,要注意了

7、收取“入门费”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其突出的特征和主要表现是,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同时也具有“拉人头”的组织要件和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8、“团队计酬”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其突出的特征和主要表现是,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同样也会具有“拉人头”的组织要件和牟取非法利益的特点。

9、“纯网式”网络传销

“纯网式”是目前主流的网络传销类型,即拉人加入、信息传递等均通过网络来实现。目前主要有五种版本:

(1)传统传销网络版。传统传销以互联网为平台,借助网络来推销实物商品,发展下线营利,这种操作方式较低级,行为过于明显,已逐渐被传销分子抛弃。

(2)电子商务版。以网络营销、网购、网络直销等为名,变相收取入门费,并设定各种奖励方式,激励会员发展下线,这是目前传销分子惯用的欺骗方式。

(3)投资理财版。假借个人理财名义,以私募基金、发行原始股为幌子,骗取网民入会来获取高额利润,并以“返还原始股、回报基金”等激励措施,鼓动入会者发展会员(下线)。

(4)网络游戏版。在各游戏论坛、QQ群打诱人广告,号称会员只需在游戏中充值,就可通过网游赚取各种游戏币,继而兑换现金,如果推荐其他用户注册充值还可以获返现金。

(5)资本运作版。传销组织打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连锁经营”等旗号,一方面以投资一笔资金即可以在短期内取得大额盈利为诱饵,骗取参与者的高额入门费;另一方面以高额提成回报,激励入会者发展下线。这些投资项目并不是针对任何产品或者服务,仅是纯资金运作。其更具诱惑性和欺骗性,时下颇为流行。

10、“嫁接式”网络传销

“嫁接式”网络传销,是近年来刚出现的一种新型传销模式,传销分子将网络与传统手法嫁接在一起,既利用网络扩散,又落地推广,“网上”和“网下”双管齐下。在具体操作上,传销组织一方面用网络传播方式推销产品变相收取入门费,并发展下线牟利;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年龄大或文化程度低,不具备独立上网能力的发展对象,他们寻找当地的骨干代理,再由这些骨干代理通过种种关系秘密接触上述人员,用拉家常的话语,在不知不觉中给这些人员“洗脑”,然后在电脑上帮助这些人进行网上登记和输入推介(介绍)人基本资料,这样经过“网上”和“地下”相结合,既拓宽了面又照顾到“点”,涉众面极广,受骗上当者众多。

法眼揭露各种网络传销“陷阱”,要注意了

11、网络传销主要表现形式

当前,网络传销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1)“电子商务”式:不法分子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并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2)“免费获利”式:社会上出现不少“免费获利”“增值消费”式传销行为,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引起不少人的兴趣,最终上当受骗。

(3)“网上创业”式:打着“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吃着火锅刷着微博,月收入10万元”的宣传旗号。一些网络传销分子抓住年轻人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

(4)“网络博弈”式: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业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

(5)“爱心互助”式:某些网站宣传一些有“特别功效”的生物保健品,宣称入会后就能便宜或返利,以此进行网络传销。

12、网络传销骗人手法

(1)许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承诺的高额回报是没有保障的。不法分子会说:“别看你现在交了1万,一年以后就能赚10万!”

(2)拉人发展下线。不法分子利用发展下线拿提成的方式诱惑大家,实际是为了让更多人受骗。不法分子会说:“想要回钱快,赶紧邀请亲朋好友来注册投资,人越多赚得越多!”

(3)断章取义。不法分子制作网络视频或断章取义的文章迷惑大众。不法分子会说:“你可以去搜‘《刑法》第xxx条10万不是传销’的新闻,我们不是传销!”

(4)投资形式灵活。各种网络平台都能成为不法分子谋财的渠道。不法分子会说:“给我发100元红包就能成为会员,再让三个人给你发,你再发给我100元,就能成为高级会员!”

(5)进行洗脑。所谓培训就是不法分子把你诱骗到偏远地区进行“洗脑”,传播违法传销信息。不法分子会说:“这里是北京七环,环境优美且不容易被打扰,你就安心住在这吧!”

13、如何甄别网络传销

(1) 骗取财物。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采取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景,掩饰计酬、返利真实来源或者其他欺诈手段,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费用中非法获利的,认定为骗取财物。

(2)层级关系。认定网络传销行为所称“层级”和“级”,系指组织者、领导者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之间按照推荐和被推荐关系所形成的上下线关系层次,以及非组织者、领导者在传销组织中的身份等级。

(3)团队计酬。传销活动的组织者或者领导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传销活动的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是“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

(4)恶性网络传销。设置不符合商业惯例和经营常理的高额奖励;诱惑他人缴纳高额费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以后加入者缴纳的费用支付先加入者的奖励;必须是无限发展下线才能支撑资金链不断裂;目的和结果都是骗取财物 。

法眼揭露各种网络传销“陷阱”,要注意了

14、网络传销危害

(1)大部分的传销参与者,都无法像组织者宣称的那样一夜暴富,更多的是散尽钱财,一贫如洗,甚至负债累累;(2)许多传销参与者会完全荒废学业、事业、生活,甚至遭到组织者的威胁。(3)由于长期被洗脑,参与者的思想和观点都可能会偏离正常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15、如何防范网络传销

“轻点鼠标,您就是富翁!”“坐在家里,也能赚钱!”当人们浏览网页时,往往会被这些词语所吸引,但这很有可能是网络传销陷阱。这些鼓吹“资本运作”“加盟连锁”“人际网络”“电子商务”等口号,欺骗误导网民加入,都涉嫌网络传销。网络传销作为传统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变种,不仅具备传统传销的所有危害性,而且有其自身特点,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认清网络传销,有助于远离陷阱。

记者 韩芳(韩芳)

来源:云南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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