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传销几大特点以及怎样对付传销
发表时间:2019-09-05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总浏览数: 次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调查发现,随着近年来相关部门对传销打击力度的增强,传销活动更趋隐蔽,出现更多新变种,呈现出由地面到网络、披上合法外衣、延伸“产业链”等三大新趋势。 一是由地面到网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调查发现,随着近年来相关部门对传销打击力度的增强,传销活动更趋隐蔽,出现更多新变种,呈现出由地面到网络、披上合法外衣、延伸“产业链”等三大新趋势。
一是由地面到网络。今年以来,广西、广东、福建、河南、江苏、浙江等地相关部门破获多起网络传销大案。如,今年3月,广西百色警方统一开展收网行动,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高达亿元的网络传销案件,涉及广西、广东、云南、四川、云南、贵州、山东等省份。
业内人士表示,网络传销因为“安全性更高、隐蔽性更强”而备受传销组织青睐,已成为当前传销活动主要形式。现在网络传销花样翻新,有的是简单把传统销售模式搬到网上,有的是以点击广告赚钱为名实施网络传销,还有的是以PE合伙私募为名的金融传销。近年来比较火热的是以消费返利为名的传销,以股权投资、网络理财为名的金融化网络传销也正在兴起。
二是披上合法外衣。在打击力度增强、很多传销组织面临生存困境的形势下,一些合法直销企业趁机大肆收编传销组织为己所用,传销组织也渴望披上合法外衣开辟新的生存空间,由此产生的极具欺骗性和隐蔽性的“伪直销”模式正成为传销的重要新变种。
2012年,广西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经营额高达1.7亿元的传销大案,在查处中发现,这一传销组织与一家拥有直销经营许可证的医药公司合作经营。一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案例只是当前直销企业收编传销团队、开展灰色操作的一个缩影。浏览近几年的媒体公开报道可见,一些直销企业均因违规直销、涉嫌传销而被相关部门查处过。
三是延伸出灰色“产业链”。一些熟悉传销的投机者和企业、通过组织传销活动骗取资金的“老总”做起了多种传销“产业”,围绕“传销洗脑”活动,延伸出一条涵盖旅游购物、餐饮、特供酒、光盘书籍等在内的产业链。这些传销副产品以各种方式现身在传销人员聚集区附近,不仅牟取了暴利,也能对“新人”起到有效传销宣传和洗脑作用。
针对传销呈现出的新形势,受访人士建议:
一是调整立案标准,灵活运用更多处罚手段加大对中层传销头目的打击力度。当前“三级且30人”的追诉立案标准过高,执法人员很难搜集到完整的证据链;组织领导传销罪一般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难以构成真正威慑,传销主犯往往“主动承认传销罪”,以规避被以其他罪名重判。此外,出面拉人头、骗钱财造成危害的主要是中下层传销分子,但目前只能教育遣散,对传销与非法集资等罪名交织行骗、网络传销等,也都缺乏明确的法条。
二是进一步完善多部门打传协作机制,加大对传销“灰色地带”的查处力度。针对合法公司参与传销活动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增强法律威慑力;工商、公安等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加大对“传销产业链”的打击力度,铲除传销孳生发展的“土壤”。
三是加强反传销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当前一些地方在反传销宣传方面较为肤浅和简单,应对传销的理论体系、洗脑体系进行有针对性的系统破解和反洗脑宣传,对于查处的一些重点案例要公开详细解剖,对于传销活动较多的地点要集中重点宣传。
四是进一步完善跨区域打传协作机制,并将打传工作纳入社会治安治理、进行综治考评,提升有关地方的打传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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