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中心网

手机访问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法律法规| 反传图片| 网络传销| 安徽省| 广西区| 湖南省| 湖北省| 贵州省| 东北三省| 陕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反传销网
关键词

三名“资本运作”合肥传销老总被判刑

发表时间:2019-09-05文章来源:网络转载总浏览数:
2月7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三名传销“老总”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3名传销“老总”的身份均为农民。这三人通过以“自愿连锁经营业”、“资本运作&rdqu

     2月7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三名传销“老总”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3名传销“老总”的身份均为农民。这三人通过以“自愿连锁经营业”、“资本运作”、“五级三阶制”模式管理下线的运营模式非法敛财50余万。

 
    2010年2月,现年52岁的许某经人介绍在湖南省长沙市参加传销活动。不久后,许某将荣某、金某二人发展为下线。同年9月,荣某将倪某发展为下线。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倪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47人,荣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48人,许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50人。
 
    截至2013年2月,3人以推销虚假的“份额”为名,要求参加者每人缴纳6.98万元,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许某在该组织中获利30余万元,倪某获利20余万元,荣某获利数万元。许某于2012年7月共向蔡某、黄某等人退款15.4万元。2013年4月18日,许某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江苏省警方抓获,同月22日被庐江县警方刑事拘留。随后,荣某、倪某相继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荣某、倪某非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系共同犯罪。三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故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罚金10万至5万不等。
 
    对于判决,荣某不服,上诉至合肥中院,认为一审法院量刑过重,自己仅为从犯。
 
    近日,合肥中院审结了此案,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 王凯)
微信咨询
(请扫码咨询反传销365网的霄云老师微信号码)
霄云老师热线:18600831054(8:00-21:00咨询)
免责声明:以上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请及时联系Email:fcx365cn@163.com,我们将迅速处理。如您想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出处。
相关内容检索:
什么是传销,曝光传销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反传销中心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反传销365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网站电子邮箱:fcx365cn@163.com。
今日推荐

“如果你真的爱我,那就一起做行业上平台!”传销女孩子常说的话

传销是一种非法行为,因为参与的人多了往往会给社会带来严...

传销解救:小心传销分子利用网络交友骗人入伙

右江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开展打击传销专...

家庭成员被传销骗走怎么办?如何拯救被传销洗脑的人?

众所周知,参与传销是害人害己,碰不得的。一旦被传销洗脑...

规范直销

反传销365网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Powered by 民间专业、权威性的反传销救助寻人网站平台
Copyright © 2015-2023.Reserved 反传销365网版权所有

反传销中心网

QQ在线咨询
反传咨询电话
18600831054
QQ在线咨询
120742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