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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承诺年化收益率12%至1000%不等,结果非法集资近9500万元

发表时间:2021-10-31文章来源:澎湃新闻总浏览数:
江西佟鑫娘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陶秀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9439万余元。扣押的涉案款物有人民币108.9617万元、汽车5辆,冻结账户105个

曾号称“中国美甲第一股”的江西佟鑫娘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爆雷”两年后,其案情获官方披露。

近期,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的陶秀兰涉嫌集资诈骗案起诉书指控,江西佟鑫娘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陶秀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9439万余元。此外,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扣押的涉案款物有人民币108.9617万元、汽车5辆,冻结账户105个,查封房产15套。

承诺年化收益率12%至1000%不等,非法集资9439万余元

 9月6日,南昌市检察院公开的这份起诉书显示,被告人陶秀兰,女,1971年生,初中文化,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9年9月3日由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因涉嫌集资诈骗罪经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执行逮捕。起诉书还显示,2019年8月30日,陶秀兰在广西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记者比对公开信息和多份司法文书发现,上述被告人陶秀兰即江西佟鑫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述起诉书披露,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8月、2015年9月,被告人陶秀兰伙同钟某某(另案处理)先后成立江西****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并以此为基础,先后于2016年2月至2019年9月分别设立江西****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南昌分公司、红谷滩分公司、翠苑路分公司等子公司及分公司十余家,并下设多家门店。2019年4月,陶秀兰、钟某某在江西****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础上变更、组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为前述子公司、分公司及门店的母公司,陶秀兰担任法定代表人,钟某某为实际控制人。

起诉书指控,2016年以来,被告人陶秀兰、钟某某等人在****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未取得金融业务许可的情况下,虚构公司即将新三板上市,组织****集团下属各门店项目经理或店长杨某某、袁某某、周某某、熊某某、揭某某、万某甲、高某某、宋某某、曹某某、万某乙、胡某甲(以上均另案处理)等人,通过微信群、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宣传各种投融资方案,承诺年化收益率12%至1000%不等,向社会公众吸收巨额资金。部分投融资方案除承诺高额投资回报外,还赠送****集团下属门店美甲、美容养生、餐饮等消费金。集资款除用于投资返利及公司运营开支外,大部分被陶秀兰、钟某某二人非法占有,用于购置房产、豪华车辆、高额消费等。

承诺年化收益率12%至1000%不等,非法集资943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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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截至案发,报案人员共计479人,审定参与人428人,审定报案人投资金额合计202,608,539.74元,已回款金额合计116,967,285.94元,审定投资金额扣除已回款金额后的余额为94,395,126.74元。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陶秀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94,395,126.74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犯罪嫌疑人陶秀兰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之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法院依法判处。

截至9月20日,陶秀兰的获刑情况尚未见公开发布。

承诺年化收益率12%至1000%不等,非法集资9439万余元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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