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北派传销 包头市昆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传销案,13人被判刑

包头市昆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传销案,13人被判刑

包头晚报:近日,昆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某某、范某某等13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拘禁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昆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被告人周某某、范某某从河北沧…

包头晚报:近日,昆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某某、范某某等13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拘禁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包头市昆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传销案,13人被判刑

昆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被告人周某某、范某某从河北沧州带领严某等人来到包头市开始组织实施传销活动。被告人周某某、范某某以推销广州市某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化妆品的名义,通过暴力、胁迫和讲课洗脑等手段,发展传销人员,之后又要求每名成员通过网络发布信息,以找工作、招演员等为名诱骗新人进入组织。

其间,被告人周某某、范某某安排寝室长讲课,讲解组织管理制度、传授发展新人的方法等。如若遇到新人反抗不想加入,负责讲课的寝室长即通过言语威胁、恐吓、辱骂、殴打等手段逼迫其加入组织。各被告人对被骗进入传销组织的人员实施非法拘禁行为。

被告人周某某、范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非法拘禁罪,其他11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对13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服从法院判决。

免责声明: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反传销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联系Email:fcxfcx315@163.com,我们将尽快处理。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600831054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fcxfcx315@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日,9:00-21:30,节假日不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
首页
QQ
电话
微信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