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底只不过是想通过虚无的利益来实现对人的控制罢了;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此前,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一起非法拘禁、抢劫案件进行了二审刑事裁决。
原审认定被告:马闯,男,1991年生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
丁侠,男,1992年生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
夏晓光,男,1989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
白恩东,男,1987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
曹升民,男,1991年生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
王冲龙,男,1988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
以上几人有如下犯罪事实。
2018年6月20日,杜某被网友骗入传销窝点。
之后上述被告人员对其进行控制,并轮流看守,限制其自由。
同年8月24日,杜某找到机会逃离传销窝点。
相比较以下两人杜某算是好的了。
虽然进去之后就没有了自由,身上财物被洗劫。
你要是不加入就得吃苦头。
不过周某和段某遭受了更屈辱的对待。
接受了一种类似“生孩子”的惩罚。
2018年8月13日,周某被骗到该传销窝点。
2018年8月23日,段某被网友骗至该传销窝点。
根据段某陈述。
会有2个人按手,2个人按脚,1个坐在段某身上。
剩下一人拿手捅段某P眼。
过程持续四五分钟。
说是非常难受。
缺舟:
这些人里边有一部分也是被骗来的,只不过被洗脑成功。
也加入了这种祸害他人的行列中。
或许他们也曾是受害者,但是同化之后,身份早已变成侵害者。
法院认为六人全都构成非法拘禁罪。
马闯系主犯,丁侠、夏晓光、白恩东、曹升民、王冲龙均系从犯。
而马闯、丁侠、夏晓光、白恩东、曹升民等人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以暴力抢夺为手段,已经构成抢劫罪。
其中马闯、丁侠、夏晓光、白恩东私人抢劫数额巨大。
抢劫罪中,马闯系主犯。
丁侠、夏晓光、白恩东、曹升民均系从犯。
最终一审判决。
马闯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丁侠犯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夏晓光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白恩东,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曹升民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王冲龙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后续虽然几人上诉,但是二审维系原判,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