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非法传销往往涉及人数多、金额大,并且噱头也越来越多,让人难以判断。而有些参与者,在巨大利益驱使下,甚至诱骗其亲属加入,致使家破人亡,社会危害极大!此外,这些不法资金被犯罪分子非法所得后,假若经过“洗钱”处置流通于市面,将会带来更多不良影响。对此,小华今天将通过一则典型的“非法传销”案例,为大家以案说法,让我们共同提高防范非法传销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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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案说法”之前,我们大概了解下非法传销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种是区域性的、向特定人群宣讲的传统非法传销模式,通过宣讲销售、招商名义进行集资,通过拉人头的方式设立不同级别,定期向投资者进行返利。
另外一种是通过互联网方式、向不特定人群跨区域性甚至跨国家的新型传销模式,通过成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营销类公司,以发售原始股、炒基金、炒期货等名义,向社会不特定人群进行宣传,通过购买股份份额、投资份额、奖金制度等进行集资,按照推荐人员数量或购买数量等形成不同等级,并按照等级或投资金额进行返利。
带着这个简单的认知,我们马上来看看“黄金积分”这个非法传销案例的手段,以及非法传销和洗钱犯罪的关联。
徐州网络黄金积分传销案情陈述
2014年8月以来,杜某某等人团伙在国内开设多家公司掩护运营传销组织,并组建设立12个会员发展平台、虚拟货币网络黄金超值积分(ES)网络交易平台和全球兑网购平台,宣传“所有网民均可通过12家官方会员网站,以10000元人民币(后期为12000元)为起点”,购买兑换券赠送网络黄金超值积分(EGD-Super),可享受虚拟货币数字加密资产的稀缺性升值。同时可通过全球兑网购平台,用兑换券兑换各种商品,成为“全球共赢商业积分盈利运营模式”为主导的财富俱乐部会员。将会员设置成4阶20层,通过“静态升值,动态推荐返利”的方式组成网络传销架构,用“有偿加入、组成层级,发展下线、按人提成”的传销经营模式。参与人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当天交款,当天兑现返利提成”的“秒返”激励机制,吸引各类传销骨干带队加入,再通过相关培训和宣传,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
截至案发时,该组织共计发展会员50余万人,涉及资金109亿元。杜某某团伙为逃避打击,于2015年7月与李某甲等3人合谋利用在香港开设公司,将服务器架设在美国,在境外操控管理平台、培训考核传销骨干、发展国内会员、控制资金流向,并通过虚构贸易等手段向海外转移违法所得约15亿元。
案件启示:之前的反洗钱文章中,小华也多次讲解了洗钱的概念,就是将犯罪所得的收益通过交易、转移、转换等各种方式加以合法化,以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在此过程中,往往就会有一个“上游犯罪”的手段获取钱财,比如我们说过的电信诈骗、走私犯罪得来的非法收益等。而本案件中的上游犯罪就是通过非法传销的手段获取大量资金,然后利用虚构贸易等手段转移,达到洗钱目的。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在这个案子中,有很多“新鲜玩意”的噱头吸引着大众,比如说当下比较新的虚拟货币、数字货币等等。此外,承诺当天返现,也是大家拉人参与的动力所在。对此,小华为大家整理了一些非法传销常见套路,了解过后其实就大概能识别到这些噱头其实就是一个幌子而已!
非法传销的常见套路
1、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
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2、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
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3、混淆投资概念,常人难以判断
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其他市场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4、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
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最后,小华温馨提醒大家,在投资每一样产品前,都要保持自己的理性思考。假若发现自己、亲友被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或发现涉嫌参与传销的组织、人员,务必保持理智,先保证生命安全,再设法尽早脱离,并及时报警!
以上非法传销和反洗钱的实用小知识,你Get到了吗?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