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想到在外打拼一年多没有挣到钱,
自己还搭上14.4万元……”
人们脑海中往往浮现出这样的场面
其实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
传销也开始脱离了原来模式
渐渐把自己包装成“高大上”起来
以“网购”等形式
把“朋友圈”拉进网络传销
2022年5月份一天
东阿的胡某在菏泽市打工时
遇到了自称在某公司工作的
李某、王某(已处理)
二人向胡某推荐了“稳挣钱”的信息
即加入该公司设立的“XX商城”APP平台
李、王二人向胡某介绍
该平台对标国内龙头电商平台
投资人在APP上投资2400元
可获得一斤小米或者一斤食用油
且商家承诺一周后每天都有66元的收益
每发展一名会员
投资人就上升为业务经理
按照发展会员人数
会有15%至40%不等的收益
在李某的诱惑下
胡某注册了该平台会员
先后发展朋友及家人加入该平台
获得提现8000余元
尝到甜头的胡某
于是在社会上广为宣传
以加盟会员日常消费有积分、
看视频有积分、
积分可以兑现或者购买商品为噱头,
大肆吸收不特定人员投资该平台会员
共计发展会员136人
胡某在发展会员过程中
本人先后投资14.4万元注册会员
2022年6月底
发现该平台上的收益无法提现
9月11日,东阿县公安局鱼山派出所接到线索后,将胡某某依法传唤到派出所,在大量证据面前,胡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在该平台作为二级打击对象涉及下线136余人,下线层数3级的违法行为。
9月12日
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已采取强制措施
来源:聊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