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青岛,年逾花甲的刘英本该过着颐养天年的退休生活,但她却被一段天花乱坠的宣传、几幅名人字画忽悠,将212万元积蓄陆续投入了传销组织,造成了100多万元的损失。4月21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罪,挪用资金罪,对该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田清芸依法提起公诉。
签订投资合同
说起当初误入传销组织的经历,刘英至今懊悔不已。那是三年前初夏的一天,刘英和家人一起在青岛市城阳区的一家饭店吃饭,正好碰到了田清芸一行5人在饭店做投资宣传。
“我本来只是想看看热闹”,刘英回忆说,“万万没想到,我真的被他们的套路吸引住了。”田清芸大力宣传自己的企业规模和经济实力:“我经营一家大型网络贸易公司,在全国各地开了400多家超市,给7家直销公司供货,还有30多家网上商城……”除此之外,最吸引刘英眼球的,是田清芸展示的几幅名人专门为其题写的字画。
在田清芸的描述中,他们除了经济实力雄厚、项目前景喜人之外,盈利更是可观,只要投资1万元,签订两年合同,两年合同到期后,会多返还2000元钱。投资5万、10万、50万、100万、500万、1000万,会成为相应级别的代理,得到更高比例的返利,还可以免费兑换积分,用积分兑换产品。听起来,这种投资回报率是其他渠道根本无法比拟的。
“拿着他们厚厚的一本宣传册,想着那些只有在电视上才能看到的名人专门给她题字,我开始相信他们的项目。”手里有点积蓄,而且也苦于没有投资渠道的刘英当场就和田清芸互留了联系方式。
第二天,田清芸找到刘英,更加详细地介绍了公司曾经投资的项目,包括某卫视的真人秀节目、投资拍摄的影视剧等,还介绍了公司涉及的各个领域,包括影视传媒、黄金珠宝、线上商城、地产、金融等等,然后又“简单”透露了一下自己和丈夫的各种身份、人脉等等。总之,在她口中,她就是一个有背景的成功女企业家。
一番长谈之后,不论是对方谈吐、做派、见识,还是项目本身,都让刘英感觉自己真是遇到了贵人,更加看好田清芸的项目,加上田清芸承诺,即便发生了海啸、地震等灾害,也要保证投资人的本金,更是让刘英感觉吃到了定心丸。于是,她便和田清芸签订了一份10万元的投资合同,并通过银行进行了转账。
误入传销组织
“当时,我挺相信她的,但毕竟是和她第一次打交道,还是有点谨慎,也有点试试看的心理,没敢一下子投太多,就是想着看看到底能不能赚钱。”刘英回忆说。
而获得刘英投资的田清芸也是欣喜不已,自此之后,善于交往的她便经常与刘英联系,有时嘘寒问暖,有时汇报一下业绩,就这样一点一点获得刘英越来越多的亲近和信任。而田清芸的公司也果然没有失约,的确按照之前的约定定期为刘英返钱。
2017年底,田清芸电话告诉刘英,她的公司开发了新产品,会员可以来免费体验。刘英一听,免费体验没啥风险,便根据田清芸提供的地址来到她的公司。
来到公司后,刘英对田清芸之前的介绍更加深信不疑了——公司看上去非常正规,且很有规模,办公楼共有三层,总面积25000多平方米,其中一楼有个大展厅陈列了很多日常用品,可以给客户供货或供会员用积分兑换产品,还有一个大仓库、五六辆物流车。
田清芸先是让人带刘英还有其他免费体验的客户参观了展厅,然后就叫她们上楼听公司的讲师专门介绍公司的经营模式、发展前景,并做了新产品试验和示范。之后,田清芸便开始隆重介绍项目收益:“只要投资50万元,就可以升级代理等级,在各种保底收益和相应等级代理收益的基础上,还可以得到一块山地,以及公司正在经营的酒店确权。”
眼前正规、有实力的公司形象,加上田清芸所说的高额回报,再次让刘英心向往之。于是,在田清芸的再三保证下,刘英又和她签订了50万元的投资合同。让刘英感到安心的是,自己的代理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的那句话:不管海啸、地震等灾害,都会保证投资人的本金,并保证6-12个月内返还投资人的本金。
知道刘英手里有钱,田清芸更是紧追不放。2018年4月,她多次用免费体验产品的名义邀请刘英,通过虚假项目让其追加投资。从2017年5月至2018年8月,刘英陆陆续续以本人、丈夫及姐姐的名义十余次进行了投资,总额共计212万元。
公司突然关闭
2018年8月,田清芸的公司突然关闭并停止返利,此时刘英所有投资只得到返利110万元左右,她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投资有危险,多方联系无果的情况下,她向公安机关报案。随着越来越多报案人的出现,田清芸组织、领导的传销组织也浮出水面。
黄岛区检察院审查发现,自2017年3月至2018年12月,田清芸以经营某互联网贸易公司、承包山林地、入股丝绸庄、投资影视节目等项目为幌子,与多名投资者签订代理合同,约定投资者投入资金进行投资合伙,投资后公司赠送积分,用于兑换产品进行体验,投资收益按周发放,承诺保本,并在多个地市招募代理商发展下线,按照级别分别给予不同返还比例。经司法鉴定,田清芸共发展会员25层级,1000余人,涉案金额1.2亿余元,其中投资者中大多是45岁以上的中老年人。
该院还审查发现,田清芸以发展代理商等经营活动为名,通过分享发展人员投资加入进行返利,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且在该传销组织中起发起、策划作用,承担管理、协调职责,是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除此之外,田清芸还私自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活动,其行为涉嫌挪用资金罪。
办案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天上不会掉馅饼,高额回报的背后往往是无底的深渊。所谓的名人字画、名人照片通过移花接木等电脑手段可以轻易实现。借名人光环给自己镀金,对传销参与人进行高强度洗脑,从而培植壮大传销队伍,已经成为新的传销手段。大家务必擦亮眼睛,不要轻信所谓的权威人士代言,骗子套路多,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