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至7月24日,被告人张士玲、廖锦辉、刘天丁等45人及被告单位郑州好聚点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滨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在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士玲、廖锦辉、刘天丁等45人及被告单位郑州好聚点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滨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设计名叫QL量化券商平台(后改名为QCMG、YTB-X平台)作为传销平台,以提供虚假的外汇交易服务为名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共注册有效会员16万余个,按照推荐与被推荐的顺序,以太阳射线模式形成33层金字塔状层级关系,骗取会员门槛费、购买外汇券资金共计人民币33.17亿余元,其中收取会员线上充值款6.36亿余元,收取注册金及线下购券款26.8亿余元,平台向会员支付15.29亿余元。
岳阳县法院受理该案后,合议庭进行了系统详细的阅卷,各被告人的辩护人分别阅卷。该院多次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举证质证方式等与审判相关的程序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确定了争议焦点。
庭审期间,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辩控双方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质证和辩论,就定罪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鉴于案件复杂,案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