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陆文浪等13人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九派新闻了解到,在2013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陆文浪等13人先后在广西北海、防城港等地通过缴纳69800元或70000元申购费加入“1040工程”资本运作传销组织。
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各被告人以北部湾建设发展和国家建设发展需要资金等谎言,骗取他人交纳申购费购买21份虚拟“份额”而成为该传销组织的新成员。
后又沿袭前人“五级三进制”的运作模式并按相应级别给予所谓的“奖金提成”的分配形式,不断激励伞下成员积极发展下线,进而实现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2015年,陆文浪通过招聘成为中山大学力学博士后流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任职期间,由廖小平、陈心梅发展,其通过缴纳70000元申购费加入了“1040工程”资本运作传销组织,并成为了陈心梅的直接下线。
加入后,陆文浪还发展了陆文聪、陆文帅等人加入传销组织成为其直接下线。
陆文浪的辩护人称,其一家劳动主力均涉案,且陆文浪是工程力学专业方面的高级技术人才,前途不可估量。案发后,他自愿认罪、悔罪,违法所得较少,主动退出的38万元应冲抵罚金,剩余部分返还。
截止案发,经过伞下人员的滚动发展,该传销团队的人员超过30人,各被告人所组成的层级均已超过三层,陆文浪等13人均已晋升为该传销团队的A1老总级别人员或达到升总条件。
防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陆文浪等13人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扩大等起关键作用,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共同犯罪中,上述被告人均在该传销体系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0年12月30日,陆文浪被判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九派新闻实习记者 李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