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一起“家庭式”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犯罪嫌疑人。
该传销团伙无实际投资、经营项目,巧立名目,以投资“1040阳光工程”“自愿连锁工程”等名义吸引他人加入,实行从业务员到老总的“五级三晋制”上下线模式,以“拉人头”返利的方式牟利。
为规避监管打击,该团伙在黄石港区部分小区、写字楼租用房屋,创立了以“家庭”为单位的管理体系。每3-5人设立一个“小家庭”,由“家长”进行管理,负责传达上级要求和通知,以及“家庭”内部的培训和其他管理。若干个“小家庭”组成一个“大家庭”,“大家庭”内部设置“大家长”。所有的“大家庭”上面设置若干个“老总”,负责管理黄石所有的“家庭”和传销人员。
截至目前,已查明的涉案人数达50余人,依法批准逮捕13名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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