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微信公众号“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恩施市市场监管领域典型案例(三)》,其中“恩施聚硒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案”引发关注。
公示公告
据案例显示,2021年8月,该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称恩施聚硒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的营销模式涉嫌传销,请求查处。
经查,恩施聚硒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湖北省恩施市注册,随后搭建网络平台“517聚硒农场”,采取购买礼包和种茶游戏的方式发展会员,宣传所谓“国资背景”“硒博馆长”误导会员,诱导消费者扫描推荐人的推荐码完成注册,形成上下级关系,以下线购买数量为依据,形成以硒粉、硒客、硒农、硒主,硒侯、硒王、硒皇,硒董等层级的营销体系,以团队计酬方式奖励会员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
同时,该局查明,当事人自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11月18日期间,牟取非法利益8655.35万元。其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传销的违法行为。
该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655.35万元,处罚款人民币16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组织、策划传销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记者胡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