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傅鉴 通讯员刘峥峥)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特大非法传销案的47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彭某等骨干成员以“1040连锁经营”为名目,打着“国家宏观调控、西部开发、灾后重建”以及“拉动内需、资本运作”等幌子,要求参加者以缴纳3800元至6.98万元不等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五级三晋制”(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的晋升模式,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或计酬的依据,继续引诱参加者发展他人加入,以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传销组织内部以租住房为单位,设立了诸多小团体家庭,房内设立“家长”“自律组长”轮流照看其他成员并组织互相学习。
双流区公安分局鉴于案情重大、复杂,提前将案情通报双流区检察院。双流区检察院接案后高度重视,针对该案的复杂性、特殊性,及时抽调10名业务骨干,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两名副检察长为副组长的专案组,提前介入,及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对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95名犯罪嫌疑人逐一进行证据筛查,并确定证据补强方向。
2017年12月31日,双流区公安分局将该案65名犯罪嫌疑人移送双流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专案组成员加班加点,经仔细审查全案证据后,于2018年1月6日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了其中47名犯罪嫌疑人,并针对该案的复杂情况,向双流区公安分局发送了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补充侦查提纲。目前,该案由双流区公安分局继续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