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提醒:防范“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需谨记“三个凡是”
诈骗手段: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虚构“基金返现”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焕曾跟随童某峡(因犯诈骗罪被判刑)从事“民族大业”“民族资产解冻”等诈骗活动,在童某峡被司法机关抓获后,继续从事诈骗活动。
李某焕成立“某焕爱心协会”,纠集、发展被告人唐某、冯某、左某等人担任副会长、政委、总统计等职务,下设团队长、统计和组长,在实施诈骗活动中逐渐形成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并积极在微信群组转发、推广项目,发展会员4.8万余人。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李某焕犯罪集团共骗取他人财物77273万余元,其中部分款项转账至幕后组织操纵者指定的账户。
被告人农某恒伙同罗某喜、刘某繁、黄某灿、杨某敏(均已判刑)经预谋,购买“猪头”李某焕等人信息,冒充“国务院扶贫办”“公安部”“香港慈善基金会”领导身份联系李某焕等人,虚构“基金返现”项目,指使李某焕等人以交纳600元、6天后每600元每天可返还50元为诱饵,组织会员收取费用,并向李某焕提供首期报单费用及启动资金。
其间,农某恒等人又以开通会员个人账户、交纳股金才能足额返利等名目,指使李某焕等人向会员收取费用。农某恒犯罪团伙共收取李某焕等人转款11513万余元,将其中5670万余元套现分赃。
被告人周某宝使用购买的手机卡和银行卡,通过P图手段制作虚假的国务院工作证和民族资产解冻委员会红头文件等虚假资料,发送至李某焕邮箱,以给有功人员发放安抚金为名,指使李某焕组织人员收取费用,共收到李某焕转账5.91万元。
裁判结果
本案由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省法院二审。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农某恒、李某焕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虚构“民族资产解冻”类项目,或明知是虚假项目仍积极宣传、推广,骗取他人财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李某焕系犯罪集团的组织领导者,应当对该犯罪集团实施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农某恒伙同他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虚构“基金返现”项目,指使李某焕犯罪集团实施诈骗犯罪,系幕后组织操纵者。
据此,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焕、农某恒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左某等人十三年至二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官说法
近年来,“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活动借助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手段、金融工具,编造“民族大业”等虚假项目,以交纳少许钱财即可获得巨额回报为诱饵,骗取他人财物,受众更加广泛、涉案数额更加巨大,给群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本案中,李某焕在上级代理童某峡被司法机关抓获后,仍积极参与此类虚假项目,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在短时间发展数万名会员,骗取财物7亿余元,给被害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农某恒等人购买李明焕信息,通过李某焕犯罪集团骗取他人财物一亿余元。对农某恒犯罪团伙成员、犯罪集团组织领导者李某焕等6人均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充分体现了对“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分子依法从重惩处的精神。
反诈提醒
河南省反诈骗中心提醒:
防范“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需谨记“三个凡是”。
凡是打着类似“民族资产解冻”旗号进行敛财,让你交钱的,不管钱多钱少,都是诈骗。
凡是自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干部,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QQ等方式进行所谓的“委托”“授权”“任命”的,均是诈骗。
凡是声称缴纳数十元、上百元会费就能获利数万元、数十万元甚至数百万元的各类基金会、项目等,均是诈骗。
要谨记以上“三个凡是”,只要有足够的防范意识,能够识别这些“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的手法,就不会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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