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黄显巧 通讯员庞龙)2月6日,经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和公示,来宾市等6个设区市被认定为2014-2016年度广西无传销城市。这是对一度深受传销负面影响的来宾市,在打击传销上的很大认可。
据悉,来宾市因传销活动曾被国务院列为重点整治地区,2011年又因传销回潮反弹被央视曝光。为此,来宾市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传销行为,2014年以来规模性聚集传销现象已经灭绝。
2014年3月,来宾市通过了《来宾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两年多来,来宾市不断深化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至2016年,来宾市6个县(市、区)下辖795个社区(村),都已全部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率和达标率均为100%,并创建了35个“无传销社区(村)”示范点。
去年,来宾市公安部门破获的2起传销大案,其中1起为网络传销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刑拘4人,涉案金额达1200万元;另一起为自治区公安厅交办指定管辖的“1·01”传销大案,在上海、北海等地展开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刑拘12人,查封冻结涉案资金3600万元。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为此批示祝贺。
去年11月,来宾市正式向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材料,申报自治区级无传销城市。此次评选,来宾市下属兴宾区等四县一市一区,均获评为2014-2016年度广西无传销城市(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