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防城港讯 (记者/张冠年)近日,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被告人张兰等24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12-2015年,被告人张兰等24人先后加入一个“资本运作”传销组织后,为获取非法利益,以“广西北部湾建设发展和国家项目建设发展需要资金”为幌子,编造谎言,欺骗参加者交纳申购费7万元,购买21份虚拟“份额”成为该传销组织新成员,通过从下线交纳的申购款中提成获取非法利益。2014年底,该传销组织从北海市转移到防城港市后,继续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经过下线人员的滚动式发展,截止到案发,该传销团伙的人员超过30人,其中24名被告人均晋升为该传销团伙的A级老总级别成员。
近3年来,防城区共办理传销刑事案件21起,刑事拘留182人,逮捕78人,起诉103人,判处财产刑罚达1260万元,清查、捣毁传销窝点150多个,冻结查扣涉案资金1500多万元,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利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