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依法监管与促进发展并重,在全疆维护稳定任务重、疫情防控压力大的情况下,严查违法行为、加强直销监管,确保新疆社会长治久安,为直销企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的竞争环境。
严格执法促规范
增强责任意识、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是直销监管工作能够持续深化的基础。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挥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每年制定印发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工作要点,明确直销监管工作的目标措施。
2020年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对辖区内的直销分支机构、服务网点、专卖店(直营店、工作站)、经销商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违规培训、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直销企业经销商以直销企业名义在产品推销过程中夸大或虚假宣传行为,及时处理违法直销投诉举报线索,维护直销市场良性发展秩序。
疫情期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制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直销监管的通知》,严查假借“疫情防控”进行产品虚假宣传等违法直销行为;要求直销企业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加强对经销商、直销员等关联主体、营销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确保产品宣传合法合规,严禁疫情防控期间组织业务培训等人员密集的活动。
严格监管促自律
加强直销监管须多谋长远之策、多行固本之举。除了加强日常监管、源头场所监督、重点区域督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完善直销企业日常备案管理机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推进直销企业分级分类监管。
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直销企业经营活动大多选择在线上进行。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因势利导,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将产品宣传、视频会议培训作为日常监管重点内容,规范直销企业及其经销商日常经营行为。同时,加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压实直销企业主体责任。
2021年,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对24家直销企业在疆分公司及实体店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及时掌握企业的真实经营、变更等情况。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多次召开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行政约谈会,要求直销企业做到宣传行为、直销行为、计酬制度、信息披露“四个规范”,在“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等方面做到规范经营。
2022年“3·15”期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守护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中,邀请全疆直销企业新疆分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各直销企业代表签订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并就如何开展企业合规经营座谈讨论,取得良好效果。
群防共治促发展
规范直销行业健康发展离不开社会共治的保障。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按照直销监管工作总体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努力建立“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管理机制,健全“政策引导、行政指引、教育督导”等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直销经营行为监控机制,通过12345热线电话等渠道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确保直销监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地结合相关业务培训、日常监管等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宣传形式,向群众普及直销法律法规知识,防止上当受骗,自觉抵制传销活动。乌鲁木齐、昌吉回族自治州等地市场监管局在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的同时,大力向直销企业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引导直销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部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社区加大对中老年群体的宣传力度,提升辨别直销和传销、防止养老诈骗的能力,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疫情期间直销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实地走访的调研机制,完善企业内部管理、组织培训报备和退换货制度,并对直销企业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给予关注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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