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法”会为中国直销业甚至中国经济,带来如同天籁之音般的“福音”,还是会为中国打开潘多拉的匣子?这就不能不让我们再次仔细地研究什么是“直销”,它与传统的商业销售方式有什么不同之处。
“直销”是一种“直接将产品及服务销售给予消费者”的经营方式,故称“直销”。“直销”最重要的特点是“无店铺销售”。这是它与传统的商业销售方式最大的不同之处。
《直销管理条例》规定:
“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直销管理条例》规定了直销员可以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推销产品,但必须有“固定营业场所”。
那么,什么是“固定营业场所”?《直销管理条例》是这样规定的: “直销企业成立后,要在一个地区开展直销活动,还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级行政区域内,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直销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是有前提条件的,即必须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建立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的服务网点,以方便和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和退换货,以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需要。满足了这个条件,直销企业才能在该省级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然后才能从事相关的直销活动。 正因为“直销员可以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推销产品”,于是,“直销”不仅会大幅度降低企业产品的销售成本,而销售成本常常会达到甚至超过企业生产成本的一半,还会使消费者获得大大低于市场价的,价廉物美的商品。正因为如此,“直销”才有着不可抗拒的魅力,“直销”才会风靡全球。
你只要看看几乎中国的每家家具店都在门口写着,让人弄不清真假的“厂家直销”,你就会明白,“直销”有着什么样的魅力。
无疑,中国直销市场的其大无比,高额利润,以及直销立法的明朗化,极大地诱惑着外资直销巨头们。对于外资巨头们,“直销法”是春风、是秋风?还是台风、龙卷风?各有各的答案。 文章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及交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