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大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俊明,违反中央关于违法装修楼堂馆所的规定,在没有采取招标的情况下,耗资1600余万元,将大悟县检察院办公楼违法承包给大悟县包工头李小斌加层装修。后由于检察院老干部反映强烈,田俊明采取徇私舞弊等手段,补办了招标手续,该装修所得的非法利益由田俊明和李小斌私分。
二、由于田、李二人狼狈合作,尝到了甜头,2014年,湖北省水利厅立项在大悟县三里城镇修建三龙寺水库,该工程的主要负责招标单位是大悟县水利局。田俊明又利用其检察长的特权,找到时任大悟县水利局长邓庆胜,将该工程5000余万的附坝工程暗相操作,交给无施工资质李小斌承建,田俊作为暗股东从中渔利。后来,田俊明觉得该工程利益巨大,又将田俊明的老表高某某安插在李小斌的身边,监督施工和财务管理,现该工程正在施工中。
三、2015年上半年,田俊明的利益合伙人李小斌的弟弟李广在广水市多次持枪抢劫,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田俊明受李小斌的邀约,携带大悟县检察院纪检组长喻勇,开着警车到了广水市检查院说情。由于该案性质恶劣,广水检察院不敢不诉,后该罪犯被广水市法院判处十年以上的期徒刑。
四、2015年,大悟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钟国强在大悟县检察院办公楼东侧开发御园小区。钟国强与田俊明暗相操作,擅自将检察院东侧的围墙打开,让御园小区600余户住户从检察院家属区借道通行。后检察院上百名干部联名控告田俊明,并在田俊明办公室闹事。田俊明看到形势不利,通知开发商钟国强封闭了主通道,现在仍留有一人行通道供小区住户通行。田俊明与钟国强之间存在不可告人权钱交易。
五、2014年,大悟县检察院在没有进行民主推荐的情况下,违反组织程序,提拔了一批副科级干部,其人员均由田俊明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