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李东(化名)在朋友的诱惑下,在位于奇台县的中食味道(新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店项目上投资了5万多元,购买了该公司多个网络商铺。本以为能像该公司承诺的一样“半年回本,一年翻倍”,没想到该公司却突然被警方“打掉”了。
2月1日,记者来到中食味道(新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现此处人去楼空。
附近一家商铺老板告诉记者,当地有不少人是该公司投资项目的受害者,去年夏天警方就将该公司查封了。
当日,记者在奇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了解到,该公司表面上是一家销售保健品的公司,实际上却是一个传销组织。
去年8月22日,奇台县公安局接到举报后成立“8·23”专案组,联合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8月23日将中食味道(新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查封,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等6人。
办案民警介绍,“8·23”传销案涉案金额达500万余元,涉及150余人。
正规公司“步入歧途”
与一般传销组织不同,该公司在成立之初是合法企业。该公司是浙江省杭州市中食味道(浙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一直守法经营,但公司效益始终没有起色。2017年2月,中食味道(浙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派“核心业务员”刘某向中食味道(新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传授了内地总公司的商业“新模式”。
是什么样的“新模式”让一个正规公司“变质”成了一个传销组织?
奇台县居民郑凯(化名)在2017年3月接触到中食味道(新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新模式”,投资5000元即可开一家网店成为“会员”,3.5万元可以拿到7家网店,并升级为“店长”,每个店铺可以上架3种商品,公司还会送等值的货物,头3个月还能返还积分,积分又能当钱在公司进货和提现。
除了“固态盈利”外,还有“动态收入”,每发展一位“会员”或“店长”会给邀请人提成返利,邀请人的“下线”发展了会员,邀请人同样能拿到提成,公司给每位受邀会员在内部数据库注册信息,后台程序会将提成自动转账至“上线”的银行卡。
郑凯投资了几十万元,却发现公司提供的货物价格奇高无比,一口锅7000元,一盒口服液2500元,还是“特价”,上百家网络店铺的营业额长期是“0”,固态盈利根本无法赚钱。为了回本,他只能将父母和亲友发展成“下线”,并让他们邀请更多人“投资”。
内地总公司传授的“经验”让中食味道(新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资金在半年内就像“滚雪球”一样膨胀起来,甚至打出了“年底上市”“全国投资前3000名共享30%分红”的口号,吸引了更多人。
随着中食味道(新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传销组织被破获,类似郑凯这样的传销参与者大多血本无归。2017年9月,奇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前往内地中食味道(浙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调查发现,总公司早已关闭,该跨省传销组织主要成员也已被当地警方抓获。
目前,“8·23”传销案犯罪嫌疑人张某等6人已被移送至检察机关。
传销受害者面临维权困境
案件暂时告一段落,只待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严惩,但仍有类似李东这样处于传销“金字塔”最底层、且没有发展任何下线的受害者,直到案发才知道事件的性质,却又不知该如何挽回损失。
对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法官丁磊介绍,传销受害者维权有两条途径,既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等待涉案款项追缴后返还;也可以选择以不当得利为案由,对“上线”提起民事诉讼。
“但传销案件的结案周期较长,案款追缴难度很大,现实中往往难以挽回损失。”丁磊说,进行民事诉讼追偿时,往往也会面临举证困难,或“上线”是亲朋好友的尴尬情况。
奇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夏斌表示,传销从现实发展到网络,同时披上了各类“马甲”。看似防不胜防,内核仍没有变化,受害者、参与者、组织者都被金钱蒙蔽了双眼,因此付出一定代价在所难免。大家在遇到看似“天上掉馅饼”的投资项目和疑似传销人员时,可以向警方咨询和求助,在防止自己上当受骗的同时,也可以帮助警方打击不法传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