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和传销,不仅仅是一字之差的区别
不少人混淆了直销和传销概念,分不清两者的界限,导致“百日行动”中大量直销企业“躺枪”。
其实,直销和传销是有着清晰界限的。
第一,看有没有入门费。入门费或变相入门费是传销分子获利的主要来源,直销企业严禁收取入门费。
第二,看有没有完善的退换货机制。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直销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退换货保障制度,消费者、直销员自购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办理换货或退货。传销组织所谓的“产品”是不能退货的,参与者的权益更是得不到任何保障。
第三,看奖金计算方式,是按人头计算,还是按产品销量计算。传销组织是靠拉人头的数量多少给钱,产品充其量只是拉人头的幌子。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是按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包括佣金、奖金报酬总额不超过产品销售收入的30%。
可见,直销和传销不止一字之差,二者有本质上的区别。传销是非法的,是以诈骗钱财为目的,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是要坚决打击和清除的。直销则是以产品和服务为导向,是合法的经营模式。在我国,直销企业从事直销经营必须经过商务部批准获得直销经营许可,必须持照经营。
在国际上,直销业发展已有100多年历史,业务遍布世界各地,是一种可持续的商业模式。根据世界直销协会联盟统计,目前直销遍布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球直销行业年销售额超过1800亿美元,从业人员超过1亿人。直销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而易见。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直销市场规模已超过350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一大直销市场。一些行业龙头企业年营销额超过百亿元,除雇佣企业员工外,还为数以十万计的营销人员提供了灵活创业机会,使直销业成为适合大众创业的低门槛创业平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直销,自觉抵制传销。从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的“百日行动”100个执法典型案例看,其中没有任何一个是持牌直销企业涉嫌传销的案例。而且,“百日行动”对“害群之马”的清理,规范了市场秩序,净化了市场环境,将促进直销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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