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卖原始股!牡丹江破1.7亿传销案
发表时间:2025-09-21文章来源:红网总浏览数: 次
2025年9月20日,星期六
七月廿九 乙巳年 乙酉月 壬辰日
假卖原始股!牡丹江破1.7亿传销案
【案例】
2022年11月初,某商业银行牡丹江分行风险部负责人到牡丹江市公安局西
七月廿九 乙巳年 乙酉月 壬辰日
假卖原始股!牡丹江破1.7亿传销案
【案例】
2022年11月初,某商业银行牡丹江分行风险部负责人到牡丹江市公安局西
2025年9月20日,星期六
七月廿九 乙巳年 乙酉月 壬辰日
假卖原始股!牡丹江破1.7亿传销案
【案例】
2022年11月初,某商业银行牡丹江分行风险部负责人到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分局检举线索,经银行风险分析发现,客户宋某开卡账户流水存在异常,怀疑其存在违法行为。遂向西安分局举报。民警初查发现,宋某在QQ群虚假销售某公司原始股,并提供多个银行卡号供下线转账,半年时间诈骗资金过亿元。

西安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深度侦查。为了了解真实情况,侦查员加入了QQ群,掌握了群内聊天内容。通过精准分析研判,厘清了该团伙中隐藏的传销犯罪层级。
经侦查发现,宋某在群里大肆吹嘘,宣扬某公司实力,宣称该公司组织召开了世界级“金融大会”,鼓吹该公司在国外上市,购买其股权获得加入资格后,如直接推荐发展一名下线人员,可获得销售股权金额的10%直接推荐奖,发展下线人数与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数量,还可以组建团队成为团队长,团队长可获得管理奖,按照整个团队销售股权金额获取一定比例的返利,大肆鼓动群内成员在全国各地积极发展下线会员。
侦查员辗转多省,并犯罪嫌疑人宋某发展的30名下线传销参与人进行调查取证后,西安公安分局成功抓获宋某,并当场查扣后台数据完整的笔记本电脑和U盘。
经查,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宋某等人利用微信、QQ等社交平台,以销售某公司原始股为名,向社会发布投资信息,以授课、开会、微信群、QQ群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吸引社会人员购买所谓原始股成为公司会员,并设计团队层级计酬和返利依据,诱使会员参与传销,整个团队会员层级多达到67级,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共计吸纳会员15000余人,收取会员入门费人民币1.7亿元,非法获利1500余万元。2023年8月,西安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温馨提示】
湖南省委金融办提醒,警惕“投资原始股”“公司上市”骗局!此类骗局以“高额返利”“层级分红”为饵,通过社交平台进行虚假宣传、发展下线牟利,属传销或非法集资。勿信“国外上市”“稳赚不赔”,拒绝“购股入会”“拉人拿奖”。投资选正规机构,遇疑似骗局,注意保存证据并及时报警。
整理自:央广网
点这里,获取更多天的“湘”守
一审:武维利
二审:鲍杰
三审:贺银河
(请扫码咨询反传销救助网的霄云老师微信号码)
霄云老师热线:18600831054(8:00-21:00咨询)
七月廿九 乙巳年 乙酉月 壬辰日
假卖原始股!牡丹江破1.7亿传销案
【案例】
2022年11月初,某商业银行牡丹江分行风险部负责人到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分局检举线索,经银行风险分析发现,客户宋某开卡账户流水存在异常,怀疑其存在违法行为。遂向西安分局举报。民警初查发现,宋某在QQ群虚假销售某公司原始股,并提供多个银行卡号供下线转账,半年时间诈骗资金过亿元。

西安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深度侦查。为了了解真实情况,侦查员加入了QQ群,掌握了群内聊天内容。通过精准分析研判,厘清了该团伙中隐藏的传销犯罪层级。
经侦查发现,宋某在群里大肆吹嘘,宣扬某公司实力,宣称该公司组织召开了世界级“金融大会”,鼓吹该公司在国外上市,购买其股权获得加入资格后,如直接推荐发展一名下线人员,可获得销售股权金额的10%直接推荐奖,发展下线人数与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数量,还可以组建团队成为团队长,团队长可获得管理奖,按照整个团队销售股权金额获取一定比例的返利,大肆鼓动群内成员在全国各地积极发展下线会员。
侦查员辗转多省,并犯罪嫌疑人宋某发展的30名下线传销参与人进行调查取证后,西安公安分局成功抓获宋某,并当场查扣后台数据完整的笔记本电脑和U盘。
经查,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宋某等人利用微信、QQ等社交平台,以销售某公司原始股为名,向社会发布投资信息,以授课、开会、微信群、QQ群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吸引社会人员购买所谓原始股成为公司会员,并设计团队层级计酬和返利依据,诱使会员参与传销,整个团队会员层级多达到67级,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共计吸纳会员15000余人,收取会员入门费人民币1.7亿元,非法获利1500余万元。2023年8月,西安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温馨提示】
湖南省委金融办提醒,警惕“投资原始股”“公司上市”骗局!此类骗局以“高额返利”“层级分红”为饵,通过社交平台进行虚假宣传、发展下线牟利,属传销或非法集资。勿信“国外上市”“稳赚不赔”,拒绝“购股入会”“拉人拿奖”。投资选正规机构,遇疑似骗局,注意保存证据并及时报警。
整理自:央广网
点这里,获取更多天的“湘”守
一审:武维利
二审:鲍杰
三审:贺银河

霄云老师热线:18600831054(8:00-21:00咨询)
免责声明:以上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请及时联系Email:120742072@qq.com,我们将迅速处理。如您想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出处。

- 假卖原始股!牡丹江破1.7亿传销案
- 【以案释法】“拉人头”发展下线,一女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获刑
- 以“公益项目”为媒介,女装店老板层层升级成为传销组织骨干
- 传销“上网”,要打击得与时俱进
- 科普 | 反传销,不入坑!快来学指南
- 网信部门集中整治网上金融信息乱象
- 镇江破获一起传销大案,涉案交易金额超4.5亿!
- 中宁县:联合整治显成效两部门联合向聚集式传销挥出“组合拳”
- 走路就能赚钱?小心,这是传销骗局!宁远警方刑拘6名嫌疑人
- 雄安新区开展“禁传销 促稳定 共建和谐社会”打击传销宣传活动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反传销救助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网站电子邮箱:120742072@qq.com。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反传销救助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网站电子邮箱:120742072@qq.com。
今日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