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道胜率百多传销人员赴“群英会”被抓
发表时间:2010-12-26文章来源:网络转载总浏览数: 次
传销“教授”率百多传销人员赴“群英会”被捕,据悉,这些传销人员进京参加“群英会”,是想借用这个响亮的名字为其行业正名,给传销披上合法的外衣,以便回到南宁后自我吹嘘,更多地发展新人下线。
传销“教授”率百多传销人员赴“群英会”被捕
2009年06月03日 20:57 时间:2'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请扫码咨询反传销365网的霄云老师微信号码)
霄云老师热线:18600831054(8:00-21:00咨询)
2009年06月03日 20:57 时间:2'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创]广西毁灭性打击传销组织 多措施巩固成果
http://news.sina.com.cn/o/2009-11-19/222316639447s.shtml6月3日,广西南宁市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通报称,一名被誉为传销业“教授”的何姓老汉,因组织在南宁市从事传销的一百四十多名外省籍传销人员到北京参加所谓的“第二届群英会暨振兴民族经济杰出华人高峰论坛”,被警方拘捕。在南宁警方与北京警方采取的联合行动中,还有与何同行的二十余名传销骨干人员被一并抓获并遣返回南宁。
警方介绍,“第二届群英会暨振兴民族经济杰出华人高峰论坛”主办方是没有在民政部门注册的“中华民族经济文化发展协会”。“何教授”等人宣称大会将表彰优秀单位和个人,颁授“叱诧中国行业经济风云人物”等称号,获奖者可以上电视、登报纸,走上红地毯、领奖台。而从广西南宁来京开会的人员都是为广西北部湾建设做出贡献的杰出人士。
据悉,这些传销人员进京参加“群英会”,是想借用这个响亮的名字为其行业正名,给传销披上合法的外衣,以便回到南宁后自我吹嘘,更多地发展新人下线。(记者:王刚 孙洁 刘元立)
【编辑:杨彦宇】何道胜,在南派高端传销里一个叱咤风云的人物,可以说是打着“连锁销售”、“资本运作”、“合伙私募”等传销组织的精神领袖,2009年4月17日在北京参加“第二届群英会暨振兴民族经济杰出华人高峰论坛”时被抓,但是南派传销的阴魂并没有随着何道胜的落网而散去,相反更加甚嚣尘上,变着各种花样欺骗世人。 何道胜,何许人也? 与他人合伙在南宁首创一种新型传销模式——“行业加油站”,甚至策动140余名外省籍传销人员到北京参加所谓的“第二届群英会暨振兴民族经济杰出华人高峰论坛”……2009年6月3日上午,身穿囚服的犯罪嫌疑人何道胜说起自己从领导传销到被捕的经历时,掩面而泣,奉劝世人远离传销。 何道胜,这个曾冠以华南地区首个获国际策划执业资格者、国际品牌标准工程组织中国广西北部湾秘书处秘书长等诸多光鲜名号的“教授”,为何要创立“行业加油站”,策划“群英会”?他和他的几名主要同伙又是怎样沦为阶下囚的呢? 一个欺世盗名的传销大忽悠落网却被传销组织解释为太“高调”,下面是传销头目“雄鹰”在臭名昭著的传销网站连锁销售网的解释,简直是胡说八道,欲盖弥彰: ![]() 从前面可以看出,际品牌、群英会确有其事,那为什么警方会将何道胜抓捕呢?理由很简单,何道胜的高调。 在何道胜的讲话里面,我们能很容易的看到他直接说:投入69800回报1040万,看到3个合作伙伴一个推荐人等敏感话题,作为北部湾合伙私募秘书处秘书长,何道胜把国家现在不愿意拿到台面上的东西公开并大肆宣传。也可以说是出卖了国家机密。即使这事情国外也知道但是我们的政府从没有公开承认,就好比窗户纸政府还不能捅破,外国怎么说,我们都可以解释是民间行为,不是政府行为。何道胜这么高调的谈论不抓怎么行?否则广大人民群众还认为连锁销售是国家在支持了?国家怎么面对外国政府的责问? 补充点小认识:何道胜4月中旬被抓,但媒体是6月份才给与报道,而且时间出奇的统一。不说里面有什么文章那还真是奇怪了。 |

霄云老师热线:18600831054(8:00-21:00咨询)
免责声明:以上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请及时联系Email:fcx365cn@163.com,我们将迅速处理。如您想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出处。

- 太多的“连锁业”行业人相信“平台老总”赚到很多钱
- 曲靖投资3800元的自由连锁是不是传销?
- 女子被男网友骗入曲靖33500传销 经不住暴富的诱惑投资了全部积蓄
- 南派传销组织利用“情感”洗脑是惯用的伎俩
- 几张纸揭秘南派1040传销洗脑的内容-霄云反传销
- 行业里的出局证是真的吗?是谁颁发的?
- 传销老总自称有出局证,究竟有没有这个东西?说起来能笑掉大牙&#
- 传销成功后的人到底去哪了?详解传销的真相,让你认清传销危害!
- 注意:打着1040阳光工程,自愿连锁业旗号拉人的就是传销
- 威海交50300元“入门”能回报800万?就是传销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反传销365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网站电子邮箱:fcx365cn@163.com。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反传销365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网站电子邮箱:fcx365cn@163.com。
今日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