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中心网

手机访问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法律法规| 反传图片| 网络传销| 安徽省| 广西区| 湖南省| 湖北省| 贵州省| 东北三省| 陕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反传销网
关键词

“中食味道”传销案 孝感三名传销骨干被判刑 法院责令退赔损失

发表时间:2021-04-09文章来源:资金盘骗局总浏览数: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一起传销案,该传销组织以投资虚拟网络店铺、投资公司股权为名实施传销活动,三名被告人被判刑,并责令三名被告人退赔涉案款项返还各被害人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一起传销案,该传销组织以投资虚拟网络店铺、投资公司股权为名实施传销诈骗活动,三名被告人被判刑,并责令三名被告人退赔涉案款项返还各被害人。

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原审被告人吉某联邀约邱某等人加入中食味道(浙江)农业科技发展公司,并受该公司指派不定期到孝感对参加者进行宣传和培训。原审被告人严某、杨某平与邱某、王某、廖某、杨某、高某、蒋某(均另案处理)等人根据被告人吉庆联培训内容,利用推销“中食味道”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上虚拟店铺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
以5000元购买一个虚拟店铺和45000元认购股权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店铺和认购股权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各自发展下线,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和认购店铺及股权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他人钱财,目前发展传销人员达35人,层级达4级,涉案总额达988.81万元。
在此期间,原审被告人吉某联在中食味道(浙江)农业科技发展公司相关人员因传销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后,到孝感招集参加者以公司上市为名,继续引诱其认购投资。原审被告人严某、杨某平直接或间接收取参入传销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137.79万元。
另查明,被告人杨某平在案发后退还部分被害人损失290000元,并得到被害人谅解。
一审法院宣判:被告人吉某联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撤销本院(2014)鄂孝南刑初字第00254号刑事判决中被告人严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缓刑部分;被告人严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连同前罪未执行的刑罚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200000元,合并刑期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被告人杨某平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责令被告人吉某联、严某、杨某平退赔涉案款项9888100元返还各被害人。
一审宣判后,吉庆联、严瑛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上诉人吉庆联提出原判认定的事实不客观,量刑过重。
上诉人严瑛提出其属从犯,量刑过重。
经查:邱某、廖某、王某、严某、杨某平以及吉某联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一致证实,2017年2月,邱某通过吉某联认识中食味道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鞠某。之后,吉某联受鞠某指派多次来孝感给邱某等9人培训、讲授传销的方法。
2017年8月鞠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后,吉某联又窜至孝感组织、指挥邱某等人继续以“中商物建”的名义从事传销活动。上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吉某联与邱某等人共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
严某等9人以孝感众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名义,在孝感恒大华府租赁“办公地点”,借用其他传销组织的网上虚拟店铺从事传销活动。严某等9人一方面邀约参加者到其“办公地点”宣讲传销盈利模式,同时还组织参加者赴杭州等地参加中食味道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虚假招商会、投资会,对参加者进行“洗脑”,引诱其参加传销活动。
王某等9人均系第一层级传销者,并直接或间接收取参入传销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严某等9人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并且也是承担管理、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符合上述规定的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微信咨询
(请扫码咨询反传销365网的霄云老师微信号码)
霄云老师热线:18600831054(8:00-21:00咨询)
免责声明:以上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请及时联系Email:fcx365cn@163.com,我们将迅速处理。如您想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出处。
什么是传销,曝光传销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反传销中心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反传销365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网站电子邮箱:fcx365cn@163.com。
今日推荐

“如果你真的爱我,那就一起做行业上平台!”传销女孩子常说的话

传销是一种非法行为,因为参与的人多了往往会给社会带来严...

传销解救:小心传销分子利用网络交友骗人入伙

右江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开展打击传销专...

家庭成员被传销骗走怎么办?如何拯救被传销洗脑的人?

众所周知,参与传销是害人害己,碰不得的。一旦被传销洗脑...

规范直销

反传销365网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Powered by 民间专业、权威性的反传销救助寻人网站平台
Copyright © 2015-2023.Reserved 反传销365网版权所有

反传销中心网

QQ在线咨询
反传咨询电话
18600831054
QQ在线咨询
120742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