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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元币”传销小头目获刑14年半,1100万元损失被追回!

来源:防骗大数据 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众多老年被骗人的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被告人陈某令、张某军等六人分别以犯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被判处十四…

来源:防骗大数据

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众多老年被骗人的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被告人陈某令、张某军等六人分别以犯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被判处十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本文由防骗大数据FPData排版整理)

“亚元”传销小头目获刑14年半,1100万元损失被追回!

 

本案涉及被骗人众多,可查实的被骗人即达数千人,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被骗人四百余人,涉案金额达3481万余元,已追赃挽损1100万余元。

 

2017年10月以来,被告人陈某令等人相继加入非法传销组织“亚元交易平台”。在无实际经营情况下,利用微信群宣传所谓“亚元”项目,以高回报为饵诱骗民众投资。

 

要求投资者缴费加入会员,按照加入顺序形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及缴费金额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亚元”传销小头目获刑14年半,1100万元损失被追回!

 

2018年2月,“亚元交易平台”非法传销组织被警方查获并关闭后,被告人陈某令仍冒用该平台名义,沿用其非法传销模式大量发展会员,非法募集资金1400万余元,可查明参与人达1400余人。

“亚元”传销小头目获刑14年半,1100万元损失被追回!

 

2019年3月,被告人张某军结识被告人陈某令后,为利用陈某令的“亚元”平台销售、推广虚假数字货币卡,加入陈某令的“亚元”团队,宣传、推广“亚元”,其后伙同陈某令等人通过该平台销售虚假数字货币卡。

“亚元”传销小头目获刑14年半,1100万元损失被追回!

 

同年10月,张某军又与吴某强商议,虚构所谓“中国梦卡+银币”的收藏品,并与陈某令商定,利用陈某令的“亚元”平台向社会宣传、推广该虚假收藏品。

 

截至案发,陈某令及其下属团队长通过“亚元”平台利用该虚假收藏品非法募集资金2050万余元。可查明身份的参与人数达三千余人。

“亚元”传销小头目获刑14年半,1100万元损失被追回!

 

法院认为

 

被告人陈某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亚元”项目,通过组建非法传销组织向社会非法集资1431万余元;陈某令还伙同被告人张某军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中国梦卡+银币”收藏品项目,利用组建的非法传销组织向社会非法集资2050万余元,陈某令、张某军集资诈骗的数额巨大,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被告人丑某、袁某珠、王某凤、陈某令、张某军、林某梨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法官提醒

 

近年来,集资诈骗案件多发,新方式新手段层出不穷。本案是一起利用非法传销活动集资诈骗的案件,“老骗老"的犯罪特征明显。

 

被告人陈某令、张某军均为老年人,本身不具备任何金融投资理财资质,因他人介绍加入非法传销组织,当意识到该组织的违法性时,不思悔改,继续以低投入高回报为诱饵,打着响应国家政策的旗号,套用正规宣传报道中的概念提法,以"亚元"、“中国梦卡"等新概念、新名词,移花接木、混淆视听,利用非法传销组织平台,吸纳了包括诸多老年人在内的众多集资参与人。

 

其中,老年投资者因对数字货币等新兴事物认知不足、辨识能力不强等弱点,容易成为诈骗分子的"狩猎"对象。

(本文由防骗大数据FPData排版整理)

特别提醒老年投资者,要充分认识金融投资理财的专业性,一定要通过正规、专业的渠道进行理财投资,不要轻信"一夜暴富"的神话,投资理财前多与家人商量。一旦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涉及违法犯罪或被骗,要及时报案、及时止损,切不可自我麻痹、越陷越深,甚至再引诱他人落入陷阱。

(原标题:这个“传销型”养老诈骗团伙在厦门被判,1100万元损失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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